长沙黄金创业园置业有限公司
长沙站
欢迎来到长沙创业客!
手机访问
手机官网
关注微信
关注我们微信公众号
购物车图片 购物车 ( )

物业能否收取小区停车费?专家:应征得业主同意

作者:
文号:
发布时间: 2018-04-26
分享到:
物业能否收取小区停车费?专家:应征得业主同意

门诊问题

物业管理公司收取小区停车费合法吗

门诊专家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张建文

重庆市翰墨律师事务所主任 黄莉

专家观点

小区停车位因其性质不同,归属也不同,应当区别对待。

对共有道路上停车收取的停车费应当归业主共有。

物业不向业主披露停车费信息,业主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公布收费情况。

在物业管理纠纷案件中,对于侵害业主公共利益的行为,业主委员会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近年来,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与小区业主之间的纠纷呈上升趋势,有不少是因收取小区停车费引发的,那么,物业有权对小区停放的车辆收费吗?收取的停车费到底属于物业还是业主?物业如果违规收费,业主该如何维权?记者就此采访了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张建文及重庆市翰墨律师事务所主任黄莉。

小区停车位属于谁

记者:讨论物业是否有权收取小区停车费需先明确小区的停车位权属,那么,小区停车位属于谁呢?

黄莉:停车位因其性质不同,归属也不同,应当区别对待:一种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停车位;另一种是占用共有道路的停车位。一般而言,停车位是由开发商依照行政规划建设的物业附属设施,其本质属于土地使用权,不能办理产权登记。但建筑物所占建筑面积能否办理产权登记与是否纳入容积率的计算有关,关键在于停车位的面积是否纳入建筑面积。如开发商将停车位面积纳入容积率计算,开发商对此停车位可以要求办理产权证,可以选择以买卖、附赠等方式转让。而共有道路上的停车位,因共有道路系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区域面积而应归属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对于小区绿化面积、共有面积、交通道路的规划,均需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开发商应当为小区业主建设符合业主使用的车位,不得占用业主共有道路用于停放车辆。根据我国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根据该条规定,对于在共有道路上停车收取的停车费应当归业主共有。

物业能否收取小区停车费

记者:相当数量的小区物业都在收取停车费,请问,物业收取停车费有无法律依据?

张建文:物业收取小区停车费是有前提条件的。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如果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根据200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要求,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同意,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因此,对于小区内部共有和共同管理的事项,应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依据法定和共同议定的议事规则共同决定,该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如少数业主认为业主大会的决定侵害了合法权益的,可以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实践中,如小区物业未征得业主同意,擅自收取停车费,属于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因为,物业收取停车费用,应当是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业主委员会再委托物业代为收取停车费,物业同时可获取相关服务、维护费用。

黄莉: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如果物业根据与业主的协商一致提供了相应服务,就可以收取相关费用。《办法》第2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因此,物业可以收取管理小区停车位服务费用。

物业违规收费业主咋维权

记者:对于物业公司违规收费,业主该如何维权呢?

黄莉:在物业管理纠纷案件中,对涉及业主公共利益的,业主委员会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及物业管理纠纷,业主委员会能否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一般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承认业主委员会的诉讼行为能力,但涉及仲裁或诉讼时,认为应经业主授权,形成委托代理关系方可申请仲裁或参加诉讼;另一种观点则认可业主委员会的独立诉讼主体地位。我比较赞同第二种观点。根据物权法第78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另据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业主委员会不属于公民或法人范畴,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因此,就业主委员会而言,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选举成立,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全体业主共同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集中的意愿和要求,对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事项,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全体业主进行处理。

张建文:需要注意的是,业主委员会行使诉权的范围应当是涉及业主共同利益事项,对于业主个体或者不涉及公共利益的,业主委员会没有诉讼主体资格。如对业主涉及多种纠纷都赋予业主委员会诉权,即会造成权利的滥用,不利于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记者:很多小区的业主对于物业收取的停车费去向都不清楚,那么,如果物业收取费用后不向业主披露的,业主该如何维权?

张建文:业主对建筑区划内涉及业主共有及共同管理权的事项享有知情权。业主有权请求公布业主委员会决定及会议记录以及共有部分的收益情况。如物业不向业主披露停车费信息,业主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公布收费情况。

怎样防范物业违规收费

记者:如何防范类似的物业管理纠纷?

黄莉:业主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参与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对于业主委员会成员充分了解,选举热心公益、公正守法的业主为业主委员会组成成员。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依法行使权利,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严格遵守《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公约》及《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物业管理与公民生活息息相关,物业管理是否依法实施关乎公民的生活质量及社区安定。物业管理类似纠纷的防范需要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及社区共同参与,共同建设文明和谐的小区环境。

分享到:
新闻动态 / JDCP 更多>>
  • 更新时间: 2023 - 06 - 02
    各区县(市)科技局,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和强省会战略,奋力争创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根据《长沙市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争创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的实施意见》(长发〔2022〕1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长科发〔2022〕29号)要求,拟开展2023年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长沙市重点产业领域成果显著、贡献突出,对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科技型领军人才。二、申报条件(一)年龄学历:一般年龄不超过58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予以放宽),具备博士学历或副高(含)以上职称。(二)科技创新能力:需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1、近五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五名)、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2、省级(含)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的主要负责人。3、近五年内担任国家重点研发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的首席科学家及项目负责人。(三)依托单位要求。申报人需依托长沙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的企业进行申报,且需符合以下两项条件之一。1、申报人所在企业应为高新技术企业,且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技术主要负责人,在依托企业工作2年以上且签订了5年以上劳动合同(包括工作协议、合作协议等)。2、高校及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带技术、项目、科技成果到长沙转移转化的,所创办企业注册时间需达到1年以上,且企业投资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或科技成果评估作价达到800万元以上,或个人在企业占股比例达到20%以上且个人出资超过100万元。(四)个人及依托单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失信、不遵守学术道德等行为。三、资助政策(一)对入选对象授予“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
  • 更新时间: 2023 - 06 - 02
    工信厅企业函〔2023〕1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动员各方力量支持、服务中小企业,推动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开展2023年全国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赋智、赋值、赋能”为主题,发挥国家、省、市、县各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骨干作用,组织各类专业化服务机构围绕科技成果赋智中小企业专项行动、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专项行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开展系列服务活动,助力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激发涌现更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活动时间    2023年6月    三、活动内容    (一)解读培训。组织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科技成果赋智中小企业专项行动(2023-2025年)》《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专项行动(2023-2025年)》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宣传解读,帮助企业了解政策、提升认识。组织专业化服务机构,联合大型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产教资源,围绕“赋智、赋值、赋能”(以下称“三赋”)开展培训,丰富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等培训内容,帮助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快速提升技术成果转化应用、质量标准品牌提升、数字化转型方面的能力水平。    (二)供需对接。聚焦“三赋”,通过展会论坛、成果路演、供需见面会等形式,开展服务供需对接。推动科技成果赋智,充分发挥大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作用,拓宽中小企业技术获取渠道,加强成果信息共享,加速知识产权、...
  • 更新时间: 2023 - 05 - 26
    关于组织举办湖南湘江新区2023年度企业“创新增效”大赛的通知新区各企业、各产业链办: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三高四新”战略的使命任务,促进企业加强重视创新活动,营造积极创新氛围,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特组织举办湖南湘江新区2023年度企业“创新增效”大赛,具体通知如下:一、大赛主题创新争先、引领增效二、大赛目的本大赛充分展示湖南湘江新区新兴优势产业链骨干企业围绕企业创效增效所开展的新经验做法、新机制模式、新创新举措等,形成带动和示范效应,促进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三、组织机构指导单位: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主办单位:湖南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协办单位:湖南湘江新区15条产业链办公室、湖南省创新方法研究会承办单位:湖南省企业科学技术协会联合会四、报名对象1、在湖南湘江新区内注册,且注册时间在1年以上;2、项目为企业近三年内围绕创新增效所开展的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工艺改善、设备改进、质量提升等方面创新的案例,每个企业限报名1个项目;3、项目成果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专利技术,且无知识产权纠纷;4、项目已经实施或进入市场,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5、项目围绕湖南湘江新区12个产业链群(具体详见附件6),重点突出新经验做法、新机制模式、新创新举措的创新内容;6、项目主要参加人员3人左右,且应当有充分的时间精力参加赛前的提升培训班;7、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五、具体安排(一)大赛报名1、所有报名参赛代表提供1.1-1.6材料,于5月30日前反馈到邮箱:zj@hntriz.com。1.1 报名登记表(附件1)[同时提交可编辑电子档];1.2 参赛声明(附件2)[必须提交];1.3 项目汇报PPT(格式自拟)[最晚可在集中培训前提交];1.4 营业执照[必须提交];1.5...
  • 更新时间: 2023 - 05 - 26
    关于组织开展湖南湘江新区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新区各街道(镇)、相关园区、有关企业: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按照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共同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组织我区相关企业认真开展好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受理时间2023年度湘江新区高企申报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14日;第二批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4日。二、申报对象在湘江新区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满,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企业。三、申报认定条件、材料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八项条件和《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详见《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附件1)。四、申报认定程序(一)自我评价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选择符合《工作指引》第一条第三项有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对研究开发费用以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鉴证),并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和本通知要求自主编写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二)注册登记本年度申报企业可通过“长沙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系统”和“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两种途径申报。1.登录方式:企业登录长沙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changsha.gov.cn/),进入“长沙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系统”或“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注册账号(注册无先后顺序...
  • 更新时间: 2023 - 05 - 19
    关于组建“湘江新区2023年创新创业大赛咨询辅导”群的通知新区各有关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积极做好2023年湖南省创新创业大赛(长沙赛区)赛事辅导,结合新区实际情况,现组建“湘江新区2023年创新创业大赛咨询辅导”群,请报名参赛的企业扫码进群。    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孔无屏 0731-88995432李书乔 0731-88995339                                            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大学科技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
  • 更新时间: 2023 - 05 - 19
    湘江新区相关企业:现将省工信厅《关于公布2023 年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创建计划的通知》(湘工 信节能 〔2023〕131号 )转发给你们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列入创建计划的企业, 应按照绿色工 厂 、 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的评价有关要求, 开展创建培训 、节能节水 、绿色设计产品开发、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等工 作。经第三方评价合格的企业, 向我局提交申报材料 (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纸质版、 电子版)。      二 、 申报企业于9月5日前将可编辑EXCEL格式汇总表和申报材料 (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以及真实性承诺, 纸质版一式三份, 电子版PDF格式)报送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B125房 ,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 349683436@qq. com     三 、 列入2023年创建计划的企业, 若在 2023 年 9月 8日前未完成创建工作或者暂未达到评价标准,向我局提出申请, 可延迟第二年提交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     附件:省工信厅《关于公布2023 年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创建计划的通知》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2023年5月16日
  • 更新时间: 2023 - 05 - 12
    湘工信原材料〔2023〕165号各市州工信局,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2〕53号)要求,为落实好湖南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奖励政策,支持我省重点新材料产品产学研用合作创新与应用推广,促进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经广泛征集、专家论证和公示,现将《湖南省首批次重点新材料产品方向指南(2023年)》予以发布。     附件:《湖南省首批次重点新材料产品方向指南(2023年)》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5月6日     附件湖南省首批次重点新材料产品方向指南(2023年)序号产品名称产品方向备注一、先进钢铁材料1先进基础零部件用钢高性能轴承用钢,高性能齿轮用钢,高应力弹簧钢,高强度紧固件用钢,高性能工具模具钢,机床专用钢,线材制品用钢2高技术船舶及海洋工程用钢高技术船舶用钢,海洋工程用钢3先进轨道交通用钢车轮用钢,钢轨用钢,车轴用钢,转向架用钢,车体用钢4高性能工程机械用钢高强工程机械用钢,高性能耐磨钢,高性能农用机械用钢5新型高强塑汽车钢高强度汽车用冷轧板,先进超高强度板及其镀层板6能源用钢及能源油气钻采集储用钢核电用钢,超超临界火电用钢,高性能电工钢,电池壳用钢,高性能油气钻采用钢,高性能油气输送用钢7石化压力容器用钢高温压力容器用钢,低温压力容器用钢8新一代功能复合化建筑用钢高强耐火耐候房屋建筑钢,高耐候桥梁用钢二、先进有色金属材料1高性能铝及铝合金新型航空铝合金材料,铝锂合金,航空航天用高性能铝合金铸件及锻件,高性能高铁、汽车用铝合金铸件及型材2高性能铜及铜合金电子用高性能铜合金,高强高弹铜合金,高强高导铜合金,高纯铜箔(用于锂电池),高纯无氧铜、电子铜,高性能铜合金丝线材3高品质钛及钛合金生物医用钛及钛合金加工材料,板式换热器用高品质钛带,核电用钛带及焊管,新型航空钛合金材料4高品质镁及镁合金新型航空镁合...
热门写字楼排行 / JDCP 更多>>
2021 - 02 - 24
0元/天/平 (最低价)
7.2m
2021 - 01 - 07
0元/天/平 (最低价)
一楼层高为5.6米,标准层3.6米
2021 - 01 - 07
0元/天/平 (最低价)
一楼7.2米、二楼4.2米、3楼3.8米
2020 - 11 - 17
0元/天/平 (最低价)
3.6
2020 - 11 - 06
0元/天/平 (最低价)
8-15米
全国统一热线:
400-128-1188
服务时间:工作日 9:00—20:00
邮编:330520
  • 关注微信公众号

  • 关注新浪微博

Copyright ©2014 - 2018 湖南知众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回到顶部
在线留言
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