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 (市) 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青年人才筑梦工程实施细则》 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 年 10 月 26 日
长沙市青年人才筑梦工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 《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长 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 的通知》(长发 〔2017〕 10 号) 精神,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新落户是指自 2017 年 6 月 21 日起户口由 长沙市外迁入长沙市。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