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部分确定政策支持范围。本政策属于专项政策,主要支持北斗在智能网联和地理信息领域的应用。
第二部分是支持政策,分为五个方面。一是明确资金来源及额度,计划自从2020年起,按照4:3:3的比例,由市本级、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每年列支1亿元专项资金。二是支持应用示范,鼓励在智慧城市、智能驾驶、智能驾考驾培、可信导航、位置服务、地质灾害防治等领域开展基于北斗的应用示范,根据示范项目的实际投入给予一定比例的经费补助。三是支持示范拓展,鼓励北斗系统、设备及产品的市场开拓,对北斗系统、设备及产品的生产企业按照年度销售总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同时对采购本土北斗相关产品用于研发和集成应用的企业按照年度采购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四是支持研发创新,采用揭榜的方式,每年由市工信局制定并发布年度《北斗应用创新重点任务揭榜工作方案》,面向全市征集并遴选攻关单位,对揭榜并攻关成功的企业按照项目研发投入给予一定比例经费补贴。五是支持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建立给予北斗的博士工作站、院士工作站、行业公共服务平台,根据平台建设投入和实际运营情况给予一定建设经费和运营经费的补贴。
第三部分是附则。明确不重复支持、具体操作以细则为准的原则。本政策有效期暂定5年,待北斗组网全面完成后根据情况适时出台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