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黄金创业园置业有限公司
长沙站
欢迎来到长沙创业客!
手机访问
手机官网
关注微信
关注我们微信公众号
购物车图片 购物车 ( )

长沙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工作方案

作者:
文号:
发布时间: 2020-08-14
分享到:
长沙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工作方案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长政办发 〔2020〕17号

CSCR—2020—01016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长沙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 (市) 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工作方案》 已经市人民政府

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 — 1

长沙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工作方案

为规范和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高公共资源利用效率,根据

《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6〕 82 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中办发〔2016〕 7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16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长沙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通过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有效提升公共资源使用效率和效益,促进长沙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公共资源是政府投资建设或依法行使所有者权益,用于政府自身服务以外的各类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及公共服务的总称,包括自然形成的公共资源和购建形成的公共资源。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 市场配置原则。实行有偿使用的公共资源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性方式进行配置。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有其他特殊管理要求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依法依规协议转让。

(二) 效益兼顾原则。利用公共资源面向公众从事经营活动的,必须执行政府定价目录的相关规定,兼顾经营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 管办分离原则。政府机构不得直接经营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确需保留经营的要进行单位改制,退出行政事业单位序列,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鼓励各级国有企业投资建设、依法运营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

(四) 收支分开原则。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支出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使用。

三、实施项目

除按规定应免费提供使用的公共资源外,凡可进行市场化配置的公共资源,都应纳入有偿使用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项目:

(一) 城市公共空间商业广告有偿设置。

(二) 市政道路路面 (含桥下) 停车泊位及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等有偿使用。

(三) 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渣土 (含盾构土) 等各类垃圾转运、回收、处理,城市供水、管道供气、污水处理等行业特许经营。

(四) 加油站、加气站、充电桩等行业特许经营。

(五) 公园、广场、绿地、风光带等城市公共场地、设施有偿使用及配套服务项目的特许经营。

(六) 文化、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场馆有偿使用。

(七) 政府投资的城市地下公共空间有偿使用。

(八) 市政公共设施、大型活动冠名权有偿使用。

(九) 河道采砂权的出让转让。

(十) 法律、法规规定或市人民政府决定实行有偿使用的其他公共资源。

四、实施范围

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的实施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市人民政府对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行政区域内的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活动实行统一管理,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活动实行属地管理。

五、实施程序

各类公共资源的有偿使用,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长沙市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规划,依法依规、科学有序组织实施。

(一) 编制方案

各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梳理本部门管理的各类公共资源利用状况,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订本部门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二) 组织听证

对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重大民生,依法需进行听证的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听证结果和工作方案一并报市人民政府决策。

(三) 价值评估

各行业主管部门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方案经批准后,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公共资源有偿使用价值进行评估,经市财政局核准后,作为公开竞价交易的底价或协议转让的价格。

(四) 选定主体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采取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价交易方式选定经营主体;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有其他特殊管理要求的项目,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依规协议转让至符合条件的特定主体。

(五) 签订合同

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公开交易中标结果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各行业主管部门与经营主体签订《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报市财政局备案。

(六) 上缴收入

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经营主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上缴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各类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直接缴入市财政非税收入汇缴户 (资产收入专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或挪用。

(七) 特殊处理

— — 5

市人民政府已授予特定主体经营但未进行价值评估或未签订有偿使用协议的存量公共资源,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价值评估,报市财政局核准后,采用作价投入、协议转让或收取合理费用的方式实行有偿使用,具体工作方案由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局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六、职责分工

(一) 市财政局负责全市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参与

存量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方案制订,承担公共资源有偿使用价值评估核准 (备案) 等工作职责。

(二) 市发展改革委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和政府定价审批 (备案) 等相关工作职责,负责拟订充电桩行业特许经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拟订户外广告,城市公共场地及配套设施,生活垃圾、渣土运转回收处理,管道供气、加气站等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 市停车办会同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单位拟订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等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 市商务局会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拟订加油站行业特许经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 市水利局会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拟订河道采砂权等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会同市人防办拟订地下空间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八)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拟订建筑垃圾、城市供水、污水处理行业特许经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九) 市民政局负责拟订市政公共设施冠名权等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 市文旅广电局、市体育局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拟订文化体育场地 (场馆)、大型活动冠名权等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一) 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 (单位) 加强业务指导,依法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七、本方案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本市现行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本方案执行。

抄送:市委有关部门,长沙警备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4月29日印发



分享到:
新闻动态 / JDCP 更多>>
  • 更新时间: 2023 - 12 - 01
    湘江新区科创产业局、财政局,各区县(市)工信局、财政局,各园区经发(产业)局、财政分局:为持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材料产品,“源头”削减VOCs的产生和排放,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长政办发〔2021〕10号) 市工信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工信发〔2021〕30号)等文件,现就2023年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专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具体方向、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一)具体方向1、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产品替代应用;2、市绿色设计产品;3、市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二)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略)申报具体方向、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详细内容,请详见《2023年工发资金项目(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专项)申报指南》(附件4)二、申报组织(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单位代理申报工作,项目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企业谨防上当受骗。(二)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不得通过项目拆分、项目名称变更以及关联企业重复申报项目。发现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三)项目申报采用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同步方式,申报企业按照项目要求编写申报材料,按期报送所在辖区工信局或园区经发(产业)局。1、电子版。大小在50MB以内,编辑为1个完整的PDF文档(要求加盖公章的页面须提供盖章扫描件),要求提供可编辑Excel版表格的须一并提供,有关票据、凭证、证照(公章)等版面大小与原件基本一致,并清晰可辨。2、纸质版。要求加盖公章的页面须加盖公章,采用A4纸双面打印,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普通胶粘于左侧装订成册。纸质材料未按上述要求装订成册的视为不符合申报要求。企业电子版、纸...
  • 更新时间: 2023 - 12 - 01
    各市州工信局,有关企业、投融资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创新创业大赛赛后服务工作,搭建政银企合作交流平台,助力参赛企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召开2023年“创客中国”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股权融资对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5日(周二)9:00-12:00    地点:岳麓科创港一楼路演大厅(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283号)    二、会议内容    发布《2023年“创客中国”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股权融资需求》、企业融资路演、金融产品推介、经验分享、合作签约等。    三、参会人员    1、各市州中小企业科负责人;    2、2023年“创客中国”大赛部分参赛企业负责人;    3、服务专精特新企业重点投资机构,有关核心服务机构,部分投融资机构、银行负责人(见附件1)。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市州工信局、有关企业、投融资机构参会人员认真填写参会回执(见附件2),于11月30日12:00发送至大赛秘书处电子邮箱(fuwu@smehn.cn)。    2、会议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请需要住宿的外地参会人员持会议通知自行前往维也纳酒店(麓山滨江大学城店)总台(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潇湘中路328号)办理入住手续,于12月4日中午12:00后到酒店报到;路演企业(见附件3)于12月4日15:00至岳麓科创港一楼路演大厅参加彩排。所有参会人员于12月5日上午8:45分前进入会场。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       罗建琳  0731-88955345    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创新服务部 吕巧素  0731-89706283    湖南麓山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曹湘艺  0731-85866299    维也纳酒店(麓山滨江大学城...
  • 更新时间: 2023 - 11 - 17
    湖南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各区县(市)知识产权局、工信局,各产业链办公室,各产业联盟(协会):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专利导航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1〕30号)精神,根据《长沙市“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实施方案(2023-2027)》(长知发〔2023〕17号)要求,市知识产权局和市工信局联合组织开展了全市产业链专利导航需求调研,结合产业链实际需求及工作基础,确定了2023年度全市支持开展专利导航工作的重点产业链。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产业链(领域)航空航天(含北斗)产业链(大飞机起降系统)、新一代半导体产业链(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大健康产业链(含东方眼谷、生物医药及生命科学)(生物制药装备)。二、支持措施1、开展《专利导航指南》(GB/T 39551-2020)相关内容的培训,在产业链企业中宣传普及专利导航理念;2、指导产业链以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为重点,针对链上企业“卡脖子”技术难点,实施产业专利导航分析;3、对圆满完成专利导航报告并在链上企业成功发布推广的,在全市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中予以相应支持。三、工作内容1、制定工作方案。产业链办公室了解链上重点企业的“卡脖子”技术需求,结合链上企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利导航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牵头单位及专利导航团队。专利导航团队成员中至少应有2人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1人具有申请项目所属技术领域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开展检索分析。专利导航团队根据产业领域开展专利检索分析,检索数据至少包含九国两组织(中国、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瑞士、韩国、俄罗斯、欧洲专利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22年全年专利数据;通过专利检索分析,构建产业关键技术专利池。3、进行导航分析。专利导航团队导航分析至少包括下面分析内容:①开展行业专利布局态势分析,了解相关领域技术现状、...
  • 更新时间: 2023 - 11 - 17
    湖南交易团关于第135届广交会出口展位申请事宜的通知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各企业:第135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已于2023年11月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展览时间与形式第135届广交会计划于2024年4月15日开幕,分三期举办线下展、常态化运营线上平台,其中:线下展:第一期:2024年4月15—19日第二期:2024年4月23—27日第三期:2024年5月1—5日线上平台:服务时间为半年(2024年3月16日—2024年9月15日),在线展示、搜索、即时沟通、供采配对、虚拟展馆等功能持续开放,连线展示、预约洽谈功能在线下展展览期间开放。各展区展展品范围详见:https://www.cantonfair.org.cn/zh-CN/pages/ExhibitCategories二、展位申请起止时间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即日起—11月30日。一般性展位申请:即日起—12月10日。线上参展申请:即日起—2024年3月15日。三、展位申请及材料报送1. 线下展申请流程: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请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59.231.228.26/upload/),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提交参展申请。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及时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解决。品牌展位:第135届广交会仅对企业自愿申请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进行调整安排。属第134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请按原品牌展位的对应展区与数量确认第135届品牌展位申请。请打印参展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并加盖公章后报湖南交易团。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展位申请(确认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报湖南交...
  • 更新时间: 2023 - 11 - 10
    湘科发[2023]172号各市州科技局,各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省2023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抽查和总结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抽查工作安排(一)抽查数量和范围1.抽查数量:按不低于2023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总量5%的比例随机确定本次抽查企业。2.抽查范围:获得2023年度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包含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过去三年内曾被抽查且合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被抽查企业名单已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https://fuwu.most.gov.cn/)上公布。(二)抽查内容1.被抽查企业自主填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有关内容;2.各市州科技局和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评价机构”)结合实际需要提出的其他抽查内容。(三)组织实施方法本年度抽查工作由各评价机构按属地化原则负责组织实施,各评价机构应在11月17日前完成全部抽查工作。(四)抽查要求1.被抽查企业于11月15日前通过评价工作系统提交上一年度《企业职工人数统计表(注明科技人员数)》《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或《研发费用辅助账汇总表》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2.各评价机构应于11月17日前,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被抽查企业进行认真核查。对抽查中发现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不配合集中抽查、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将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按程序撤销相应的企业编号。3.对于因不配合集中抽查、不提供符合要求证明材料而被撤销编号的企业,以后年度再次参与科技型中...
  • 更新时间: 2023 - 11 - 10
    根据《长沙市大学生实习补贴实施办法(试行)》(长人才办发[2022]14号)文件要求,经审核,现将湖南湘江新区2023年大学生实习拟补贴对象及补贴金额情况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湖南湘江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谢跃辉 0731-88995640附件:湘江新区2023年大学生实习补贴公示名单.pdf湖南湘江新区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1月6日
  • 更新时间: 2023 - 11 - 03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促发展惠民生要求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32号)、《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就业政策经办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3〕58号),经企业确认及审核,2023年度省本级第一批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享受条件的单位共81家。现将81家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单位名单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共7天。如对公示单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异议,请与省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部联系。联系电话:0731-84900114附件:2023年度省本级第一批一次性扩岗补助单位名单2023年10月31日
热门写字楼排行 / JDCP 更多>>
2021 - 02 - 24
0元/天/平 (最低价)
7.2m
2018 - 01 - 01
0.8元/天/平 (最低价)
园区介绍
2018 - 12 - 27
0元/天/平 (最低价)
4.5米
2020 - 11 - 17
0元/天/平 (最低价)
3.6
2020 - 11 - 06
0元/天/平 (最低价)
8-15米
全国统一热线:
400-128-1188
服务时间:工作日 9:00—20:00
邮编:330520
  • 关注微信公众号

  • 关注新浪微博

Copyright ©2014 - 2018 湖南知众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回到顶部
在线留言
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