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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关于印发《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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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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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网络强国战略部署,加快我省第五代移动通信(以下简称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化发展,结合湖南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统筹5G建设规划

  (一)科学布点站址资源。按照“铁塔统筹、政府支持、开放共享、服务社会”原则,注重规模化部署建设、满足用户需求、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型基站资源,科学确定5G站址建设需要利用的社会各类塔(杆)资源、公共区域、地面楼宇和地下等站址资源。各类资源资产拥有方按规定可提供站址建设所需基础资料的,应向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做好站址资源统筹等工作。(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通信管理局、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各电信企业)

  (二)确保台站电磁兼容。5G基站规划、设置和使用应避免对同频及邻频段已依法设置、使用的卫星地球站等其他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遇有相互干扰问题,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协调处理。(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各电信企业)

  (三)抓紧编制专项规划。依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在统筹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建设需求的基础上,编制5G基站建设发展规划,注重专项规划与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通信行业发展规划、教育信息化规划、人防工程及疏散场所建设规划、无线电管理规划的有机衔接。(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有机衔接代际更迭。按照“园区优先、工矿区优先、城市优先”原则建设5G网络,对农村地区,要继续深化完善现有通信基础设施布局;对5G规模组网条件不成熟的城市社区,要持续优化现有通信网络覆盖范围,提升网络服务能力,提高用户获得感;对具备5G规模组网的城市社区,要切实保障现有通信网络设施服务质量,增强用户满意度。(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各电信企业)

  二、完善5G建设管理

  (五)简化报装验收程序。严格执行光纤到户国省标准,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光纤设施纳入市政公用服务报装、竣工并联验收范畴,省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服务平台中统一办理,推动5G网络建设“最多跑一次”服务。(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各电信企业)

  (六)强化5G设施与其他工程项目统筹实施。在新建工程(含人防工程与人防疏散场所)和改扩建工程谋划阶段,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国省标准向铁塔公司获取5G基站部署需求,将站址、室分系统及光纤设施建设纳入新(改扩)建工程设计,并作为施工图审查内容,严格按标准预留5G网络配套机房、电源、管道和屋面站址等,实现与工程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要合理规划5G等通信基础设施所需站址及配套资源,并在设计、施工环节同步实施。对其他既有工程,要加强5G等通信基础设施站址、配套资源的供给,积极落实5G规模部署所需的必要条件。(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防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各电信企业、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降低5G建设成本

  (七)推动公共资源开放共享。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所属建筑物(含人防工程与人防疏散场所)和公共区域应免费为5G提供建设场地。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协调相关单位,免费开放公共场所、学校、展览馆、旅游景点、人防工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文化体育场等所属构筑物和机场、公路、铁路、桥梁、隧道、地铁、铁路车站、公路客运站、公路服务区、医院、公共绿地、人防疏散场所、公共地下空间等公共区域,以及城市照明杆、交通标识杆、公安监控杆、非指挥工程的人防报警站(塔)等各类杆塔与地下通信管道、综合管廊资源;积极推动居民小区、商务楼宇为5G网络站址建设提供场地支持。对没有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要加强清理;对有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参照最低标准收取,切实减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在资源占用、施工管理、设备维护等方面的费用支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人防办、省通信管理局、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各电信企业、长沙轨道交通集团、各市州人民政府)

  (八)加快多功能智能杆塔建设。研究制定多功能杆塔规范标准和“多杆合一”智能杆塔指导意见,统筹多功能智能杆塔规划建设和合理布局布点。新建、改扩建道路要统一规划和建设多功能智能杆塔,现有道路各类存量杆塔要逐步实施多功能化改造。(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通信管理局、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各电信企业、各市州人民政府)

  (九)降低基站用电成本。大力推进5G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鼓励参加市场化交易,简化申请报装程序;尚无法改直供电的5G基站应严格执行转供电最高限价。加强电价执行的监督检查,改善基站用电环境。优化5G设施电力供应,电网扩容时要依据5G基站建设主体提出的用电负荷水平和安装位置明细预留5G基站用电需求。坚持“老用户老办法、新用户新办法”原则,积极研究强、弱电电价协同机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各电信企业、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优化5G建设环境

  (十)强化用地供应。加大5G站址用地支持力度,将站址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严格落实。简化基站建设用地审批流程,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加快权证办理,满足5G网络快速规模组网需求。(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省通信管理局、省林业局、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

  (十一)改善施工环境。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重点内容,加大对商务楼宇、小区、高校、园区的通信垄断和不具备资质企业自建网络等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将5G等通信建设工程列入年度省重点建设项目,突出解决阻挠施工、偷盗破坏设施、不落实相关政策和标准的违法违规行为,适时开展全省性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制定通信设施拆迁补偿标准,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的5G等网络基础设施迁移或损毁,按照标准予以补偿。(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促进5G产业发展

  (十二)支持产业融合应用。推动工业互联网、自动驾驶、超高清视频、网络安全、医疗健康、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广电、数字商务、生态环保、数字文化、智慧旅游等场景应用和垂直行业应用,鼓励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政府重大工程5G应用示范试点。(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广电局、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三)支持产业平台建设。支持国家智能网联汽车(长沙)测试区、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等产业集聚区建设,在基地内园区规划和用地以及交通、能源、标准厂房、人才公寓等基础配套方面给予优先保障。鼓励围绕5G相关产业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各类培育载体,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孵化器,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给予一定补助。鼓励5G产业集聚区联合优势企业、科研院所,瞄准国内一流水平建设5G产品认证、应用测试、试验外场、网络性能监测、产业监测分析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面向研发企业提供基于SDN/NFV的5G网络应用测试环境,持续完善平台支撑功能和园区专业化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拉伸5G产业链条

  (十四)加快产业链条培育。鼓励发展光交换、基带、中高射频、图像处理等5G高端芯片、元器件及砷化镓、氮化镓等化合物半导体,发展基于5G技术的智能手机、高超清视频终端、智能网联车、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增强现实(VR/AR)、全息影像等终端产品。引进国内外5G及相关领域龙头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落户湖南或设立子公司、区域总部、研发中心。遴选一批5G及相关企业,集合各级各类政策,实施动态滚动支持。对影响大、带动强的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十五)支持企业拓展市场。鼓励省内企业研发射频芯片、中高频器件等为5G厂商量产配套,支持省内企业生产的小微基站、高端光通信产品、网络产品等5G核心设备进入铁塔公司、电信企业和广电网络集采名录。鼓励企业间开展协作配套,支持本地企业举办或参加国内外5G产品展销活动。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引导作用,对符合首台套采购政策规定的5G产品,可由采购人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或单一来源等非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首次采购。(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广电局、中国铁塔湖南分公司、各电信企业)

  (十六)促进科技研发创新。支持企业在5G核心设备、芯片、器件、模组及终端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产品研发。鼓励企业参与5G领域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鼓励省内5G企业或机构联合国家级研究机构、行业龙头企业、国内外重点院校共同成立5G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检测认证中心等。经认定的国家级5G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检测认证中心等,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

  七、完善5G发展保障

  (十七)强化组织保障。建立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为牵头单位的5G网络建设工作机制,负责统筹协调全省5G网络建设、督促政策措施落地,定期研究协调解决问题,对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开展专项督导,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

  (十八)优化投融资保障。省财政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5G产业研发创新、企业培育、示范应用、项目建设和公共平台建设等。发挥省新兴产业基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资5G产业。鼓励各类创投基金投向5G创新创业项目和企业,支持5G创新型企业股改、挂牌和上市。(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十九)加强制度创新。争取国家授权支持,在低空空域开放、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物联设备频率使用等研发、应用环节先行先试,研究制定智能驾驶、超高清视频、智慧医疗、无人机应用等相关管理规定。对新业务、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态度,打造有利于技术创新和产品应用的外部环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广电局)

  (二十)深化舆论宣传。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多途径、多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讲好“5G故事”,增强全社会对5G网络建设的认识,增强对电磁辐射科普知识的了解,提升公众对5G基站建设的理解和支持,推动形成推进5G网络建设的良好氛围。鼓励按规定举办具有国家级影响力的5G峰会活动。定期发布应用示范案例、应用需求和创新产品,发挥5G赋能作用。(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各电信企业、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十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市州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工作专班,加强对5G基站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政策落到实处,每季度向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公布免费开放站址资源清单,每年度向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报告政策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各电信企业)



湖南省关于印发《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0〕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网络强国战略部署,加快我省第五代移动通信(以下简称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化发展,结合湖南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统筹5G建设规划

  (一)科学布点站址资源。按照“铁塔统筹、政府支持、开放共享、服务社会”原则,注重规模化部署建设、满足用户需求、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型基站资源,科学确定5G站址建设需要利用的社会各类塔(杆)资源、公共区域、地面楼宇和地下等站址资源。各类资源资产拥有方按规定可提供站址建设所需基础资料的,应向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做好站址资源统筹等工作。(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通信管理局、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各电信企业)

  (二)确保台站电磁兼容。5G基站规划、设置和使用应避免对同频及邻频段已依法设置、使用的卫星地球站等其他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遇有相互干扰问题,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协调处理。(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各电信企业)

  (三)抓紧编制专项规划。依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在统筹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建设需求的基础上,编制5G基站建设发展规划,注重专项规划与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通信行业发展规划、教育信息化规划、人防工程及疏散场所建设规划、无线电管理规划的有机衔接。(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有机衔接代际更迭。按照“园区优先、工矿区优先、城市优先”原则建设5G网络,对农村地区,要继续深化完善现有通信基础设施布局;对5G规模组网条件不成熟的城市社区,要持续优化现有通信网络覆盖范围,提升网络服务能力,提高用户获得感;对具备5G规模组网的城市社区,要切实保障现有通信网络设施服务质量,增强用户满意度。(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各电信企业)

  二、完善5G建设管理

  (五)简化报装验收程序。严格执行光纤到户国省标准,将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光纤设施纳入市政公用服务报装、竣工并联验收范畴,省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服务平台中统一办理,推动5G网络建设“最多跑一次”服务。(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各电信企业)

  (六)强化5G设施与其他工程项目统筹实施。在新建工程(含人防工程与人防疏散场所)和改扩建工程谋划阶段,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国省标准向铁塔公司获取5G基站部署需求,将站址、室分系统及光纤设施建设纳入新(改扩)建工程设计,并作为施工图审查内容,严格按标准预留5G网络配套机房、电源、管道和屋面站址等,实现与工程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要合理规划5G等通信基础设施所需站址及配套资源,并在设计、施工环节同步实施。对其他既有工程,要加强5G等通信基础设施站址、配套资源的供给,积极落实5G规模部署所需的必要条件。(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防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各电信企业、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降低5G建设成本

  (七)推动公共资源开放共享。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所属建筑物(含人防工程与人防疏散场所)和公共区域应免费为5G提供建设场地。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协调相关单位,免费开放公共场所、学校、展览馆、旅游景点、人防工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文化体育场等所属构筑物和机场、公路、铁路、桥梁、隧道、地铁、铁路车站、公路客运站、公路服务区、医院、公共绿地、人防疏散场所、公共地下空间等公共区域,以及城市照明杆、交通标识杆、公安监控杆、非指挥工程的人防报警站(塔)等各类杆塔与地下通信管道、综合管廊资源;积极推动居民小区、商务楼宇为5G网络站址建设提供场地支持。对没有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要加强清理;对有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参照最低标准收取,切实减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在资源占用、施工管理、设备维护等方面的费用支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人防办、省通信管理局、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各电信企业、长沙轨道交通集团、各市州人民政府)

  (八)加快多功能智能杆塔建设。研究制定多功能杆塔规范标准和“多杆合一”智能杆塔指导意见,统筹多功能智能杆塔规划建设和合理布局布点。新建、改扩建道路要统一规划和建设多功能智能杆塔,现有道路各类存量杆塔要逐步实施多功能化改造。(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通信管理局、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各电信企业、各市州人民政府)

  (九)降低基站用电成本。大力推进5G基站转供电改直供电,鼓励参加市场化交易,简化申请报装程序;尚无法改直供电的5G基站应严格执行转供电最高限价。加强电价执行的监督检查,改善基站用电环境。优化5G设施电力供应,电网扩容时要依据5G基站建设主体提出的用电负荷水平和安装位置明细预留5G基站用电需求。坚持“老用户老办法、新用户新办法”原则,积极研究强、弱电电价协同机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各电信企业、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优化5G建设环境

  (十)强化用地供应。加大5G站址用地支持力度,将站址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严格落实。简化基站建设用地审批流程,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加快权证办理,满足5G网络快速规模组网需求。(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省通信管理局、省林业局、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

  (十一)改善施工环境。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重点内容,加大对商务楼宇、小区、高校、园区的通信垄断和不具备资质企业自建网络等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将5G等通信建设工程列入年度省重点建设项目,突出解决阻挠施工、偷盗破坏设施、不落实相关政策和标准的违法违规行为,适时开展全省性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制定通信设施拆迁补偿标准,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的5G等网络基础设施迁移或损毁,按照标准予以补偿。(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促进5G产业发展

  (十二)支持产业融合应用。推动工业互联网、自动驾驶、超高清视频、网络安全、医疗健康、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慧广电、数字商务、生态环保、数字文化、智慧旅游等场景应用和垂直行业应用,鼓励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政府重大工程5G应用示范试点。(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广电局、省生态环境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三)支持产业平台建设。支持国家智能网联汽车(长沙)测试区、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等产业集聚区建设,在基地内园区规划和用地以及交通、能源、标准厂房、人才公寓等基础配套方面给予优先保障。鼓励围绕5G相关产业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各类培育载体,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孵化器,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给予一定补助。鼓励5G产业集聚区联合优势企业、科研院所,瞄准国内一流水平建设5G产品认证、应用测试、试验外场、网络性能监测、产业监测分析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面向研发企业提供基于SDN/NFV的5G网络应用测试环境,持续完善平台支撑功能和园区专业化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拉伸5G产业链条

  (十四)加快产业链条培育。鼓励发展光交换、基带、中高射频、图像处理等5G高端芯片、元器件及砷化镓、氮化镓等化合物半导体,发展基于5G技术的智能手机、高超清视频终端、智能网联车、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增强现实(VR/AR)、全息影像等终端产品。引进国内外5G及相关领域龙头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落户湖南或设立子公司、区域总部、研发中心。遴选一批5G及相关企业,集合各级各类政策,实施动态滚动支持。对影响大、带动强的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十五)支持企业拓展市场。鼓励省内企业研发射频芯片、中高频器件等为5G厂商量产配套,支持省内企业生产的小微基站、高端光通信产品、网络产品等5G核心设备进入铁塔公司、电信企业和广电网络集采名录。鼓励企业间开展协作配套,支持本地企业举办或参加国内外5G产品展销活动。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引导作用,对符合首台套采购政策规定的5G产品,可由采购人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或单一来源等非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首次采购。(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广电局、中国铁塔湖南分公司、各电信企业)

  (十六)促进科技研发创新。支持企业在5G核心设备、芯片、器件、模组及终端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产品研发。鼓励企业参与5G领域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鼓励省内5G企业或机构联合国家级研究机构、行业龙头企业、国内外重点院校共同成立5G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检测认证中心等。经认定的国家级5G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检测认证中心等,采取后补助方式给予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

  七、完善5G发展保障

  (十七)强化组织保障。建立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为牵头单位的5G网络建设工作机制,负责统筹协调全省5G网络建设、督促政策措施落地,定期研究协调解决问题,对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开展专项督导,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

  (十八)优化投融资保障。省财政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支持5G产业研发创新、企业培育、示范应用、项目建设和公共平台建设等。发挥省新兴产业基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资5G产业。鼓励各类创投基金投向5G创新创业项目和企业,支持5G创新型企业股改、挂牌和上市。(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十九)加强制度创新。争取国家授权支持,在低空空域开放、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物联设备频率使用等研发、应用环节先行先试,研究制定智能驾驶、超高清视频、智慧医疗、无人机应用等相关管理规定。对新业务、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态度,打造有利于技术创新和产品应用的外部环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广电局)

  (二十)深化舆论宣传。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多途径、多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讲好“5G故事”,增强全社会对5G网络建设的认识,增强对电磁辐射科普知识的了解,提升公众对5G基站建设的理解和支持,推动形成推进5G网络建设的良好氛围。鼓励按规定举办具有国家级影响力的5G峰会活动。定期发布应用示范案例、应用需求和创新产品,发挥5G赋能作用。(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各电信企业、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十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市州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工作专班,加强对5G基站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政策落到实处,每季度向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公布免费开放站址资源清单,每年度向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报告政策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中国铁塔湖南省分公司、各电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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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 2024 - 08 - 09
    各市州工信局,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入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省工信厅2024年继续组织湖南省“湘企英才”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项目,重点实施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能力提升等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安排(一)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培训班培训内容:围绕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组织课堂教学、开展研讨交流,分享人工智能前沿技术、国内外最新发展趋势和应用方向,探讨人工智能大模型在各领域的垂直应用路径和典型场景、人工智能伦理与安全;现场考察人工智能赋能各行业企业转型升级成功经验及创新成果,加速推动“人工智能+”行动。培训对象:市州工信局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人工智能产业重点企业、2024年全省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应用项目建设计划企业、制造业企业代表。培训时间:11月5日-8日(5日14:00开始报到)报名时间:10月25日前责任处室:人工智能与数字产业处承办机构:信通院(湖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丁和喜子  18873060612  dinghexizi@caict.ac.cn(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培训班培训内容:围绕深入推进“智赋万企”行动,聚焦国内外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趋势组织课题教学、开展研讨交流,解读国家、省级层面关于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政策,围绕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共性需求和痛点难点,分享国内外制造业在数字研发设计、柔性生产制造、机器视觉质检、生产现场监测、生产过程溯源、数字营销管理等典型应用场景探索经验和实施路径,现场考察省内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在5G、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创新成果,着力提升制造企业生产效率和产业竞争力。培训对象:制造业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数字化转型业务负责人。培训...
  • 更新时间: 2024 - 08 - 09
    为全面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加速培育一批高成长性科技企业,打造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形成良好的企业成长生态体系,扶持初创企业顺利度过“孵化期”,快速成长为雏鹰企业,根据《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企业梯度培育实施办法》(湘新综发〔2023〕49号)要求,现开展雏鹰企业申报工作。一、申报条件(同时具备)1. 行业领域:符合国家政策导向且属于湘江新区鼓励支持发展的产业领域和方向。2. 企业工商、税务关系在湖南湘江新区直管区和托管区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直管区包括岳麓区全境;托管区包括望城区白箬铺镇、白马街道、雷锋街道、金山桥街道和黄金园街道。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3. 注册成立时间为2年以上、不满5年,具有控股型股权结构(控股股东持股50%以上,或者拥有较大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在10%至50%之间)。4. 企业上年度应税收入在50万元(含)—2000万元(企业创新积分制苗木期和成长期),或获得过股权融资(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不低于100万元。5. 企业第一大股东(依据验资报告上的实缴出资比例核定),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全职在企业工作,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高级职称。6. 拥有1项发明专利或者5项软件著作权。二、支持标准对认定为雏鹰计划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支持。三、申报材料根据附件清单对应要求提供相关申报资料。四、申报流程(一)资料申报资料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17:00止(逾期不受理)。此次申报由湖南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委托岳麓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申报企业根据附件清单(...
  • 更新时间: 2024 - 08 - 02
    1、申请条件: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自愿申报成为见习基地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办理了工商注册或进行了法人登记,且正常经营三年以上;(2)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愿意参与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工作;(3)见习岗位设置合理,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管理类或技术类见习岗位,每年提供见习岗位不少于10个,且年度内接纳见习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员工人数(参保人数)的30%;(4)具有良好的见习培训场所和较强的师资培训力量,具备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章制度,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正规有效的见习指导和管理;(5)工作环境良好,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2、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见习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执行,见习补贴期限按见习人员实际见习月数计算,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双方不建立劳动关系。申请就业见习企业需先向人社部门申请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后,按照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补贴申请资料进行发放。常见问题解答1、问:见习基地可以享受哪些政策?答:已认定为见习基地的单位(企业),招收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见习,单位(企业)在按时足额支付见习人员生活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前提下,可以向同级人社部门申请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补贴期限每名见习人员最长不超过6个月。2、问: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参加就业见习?答:毕业后一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关注“长沙就业”微信端,进入“个人服务大厅”中的“毕业生见习”页面或登入长沙人力资源网查询并了解长沙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单位及其见习岗位,采取以下方式报名参加见习:(1)直接到见习基地报名;(2)参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的见习供需交流活动的到市,...
  • 更新时间: 2024 - 08 - 02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  南  省  财  政  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湘江新区经发局、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湖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推动服务业融合发展,根据《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重点(一)现代服务业发展1、现代服务业领域设备更新项目。围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重大项目设备更新,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等,更新先进高效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设备。2、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以下简称两业)融合项目。围绕我省“4×4”现代化产业体系,结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改产业〔2019〕1762号)精神,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两业融合发展项目。(二)物流业设备更新1、物流设施提质增效和智能化改造项目。主要包括输送分拣装备、堆垛机、自动导向车(AGV)/自主移动机器人(AMR)、电动叉车、无人物流车/无人平板车、快递循环箱、塑料周转箱等设备更新。暂不支持港口、码头、货场大型货运设备更新。2、冷链设施智能化绿色化改造项目。主要包括变频螺旋半封压缩机、变频活塞压缩机、降压热氟融霜、电子膨胀阀、蒸发式冷凝器等设备更新。暂不支持冷库整体升级改造及基建项目。二、支持方式及标准采取直接补助、后补助等方式给予支持。1、直接补助。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20%。2、后补助。现代服务业领域设备更新项目、物流业设备更新项目,待项目实施结束并通过项目复核后再拨付补助资金...
  • 更新时间: 2024 - 07 - 26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县市区发改局: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2024年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4〕16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落实2024年省政府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实施方案》,经委党组会议审议,并报省政府办公厅审核,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落实2024年省政府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实施方案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7月19日      附件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落实2024年省政府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实施方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2024年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16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工作激励措施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的县市区,予以资金奖励。(一)激励名额激励12个县市区。 (二)评价指标1.综合评价指标。总权重100分。从综合质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方面,选取11项指标开展评价,总权重100分。(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权重10分),数据来源省统计局;(2)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权重9分),数据来源省统计局;(3)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权重9分),数据来源湖南调查总队;(4)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权重9分),数据来源省统计局;(5)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权重9分),数据来源省统计局;(6)技术合同成交额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权重9分),数据来源省科技厅;(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权重9分),数据来源湖南调查总队;(8)PM2.5年平均浓度(权重9分),数据来源省生态环境厅;(9)人均货物和服务贸易总额(权重9分),数据来源省商务厅;(1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权重9分),数据来源湖南调...
  • 更新时间: 2024 - 07 - 26
    各市州工信局,有关企业、投融资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工信部《关于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3〕196号)要求,经研究,省工信厅决定在怀化召开湖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月一链”投融资对接会,重点推介一批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等特色优势产业上的优质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2024年7月29日(周一)9:00-12:00二、会议内容生物医药和绿色食品等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路径分析、投资机构分享融资服务经验、授牌仪式、企业现场融资路演三、地点怀化珈禾至尊酒店(怀化市鹤城区顺天北路259号鹏程大厦)四、参会人员1、怀化市工信局等市直部门负责人及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及产业园区负责人;张家界市工信局、自治州工信局负责人及其他各地市中小企业科负责人;2、省级银行金融机构,怀化、湘西州和张家界市内金融机构代表;3、服务专精特新企业重点投资机构代表;4、路演企业;5、湘西片区2023年“专精特新专板”挂牌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代表;6、其它投资机构和相关市州企业。五、其他事项1、请参会人员认真填写参会回执(见附件),于7月25日17: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dkc_pspfs@126.com)。各市州工信局负责组织辖区的相关机构和企业观看直播。2、会议住宿、交通费自理。需住宿的参会人员可提前与怀化珈禾至尊酒店联系预定房间(毛经理 19958208018,住宿标准329元/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工信厅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   孙  丹   0731-88955535怀化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       易传贵   18774711950    湖南麓山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曹...
  • 更新时间: 2024 - 07 - 19
    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长沙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2-2024年)》(长办发〔2022〕22号)《长沙市技术交易奖励操作规程》(长科发〔2021〕22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24年长沙市技术交易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一)技术承接补贴。2023年市内企业(不含转制为企业的科研院所)作为合同买方承接校所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在长转化,单项成果年度累计实际支付额100万元以上的。(二)技术输出补贴。2023年在长校所作为合同卖方,面向市内企业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的;2023年在长校所、企业等创新主体作为合同卖方,开展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的。(三)技术交易服务机构补贴。 经市科技局备案的技术交易服务机构,2023年促成认定登记技术合同的补贴。二、申报材料(一)技术承接补贴系统填写《长沙市技术交易补贴申请表》,其中《技术交易合同明细表》填写卖方信息,附件上传项目名称对应资料:技术合同(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书、对应的银行回单和发票。(二)技术输出补贴系统填写《长沙市技术交易补贴申请表》,《技术交易合同明细表》填写买方信息,附件上传项目名称对应资料:技术合同(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书、对应的银行回单和发票(申报累计补贴须提供每份合同成交额20%以上银行回单和发票)。(三)技术交易服务机构补贴系统填写《长沙市技术交易补贴申请表》,《技术交易合同明细表》填写卖方信息,附件上传项目名称对应资料:技术合同(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三、申报方式及要求1、技术交易补贴实施网上申报,不接受纸质资料。申报地址:http://175.6.46.174:8088/Admin/Default.aspx。2、同一主体申报多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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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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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工作日 9:00—20:00
邮编:33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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