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湖南湘江新区2023年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新区各街道(镇)、相关园区、有关企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按照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共同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组织我区相关企业认真开展好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受理时间
2023年度湘江新区高企申报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14日;第二批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4日。
二、申报对象
在湘江新区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满,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企业。
三、申报认定条件、材料
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八项条件和《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详见《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附件1)。
四、申报认定程序
(一)自我评价
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选择符合《工作指引》第一条第三项有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对研究开发费用以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鉴证),并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和本通知要求自主编写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
(二)注册登记
本年度申报企业可通过“长沙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系统”和“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两种途径申报。
1.登录方式:企业登录长沙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changsha.gov.cn/),进入“长沙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系统”或“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注册账号(注册无先后顺序要求,密码可单独设置,已注册的企业不用重复注册;忘记用户名、密码的企业,可按照系统提示找回信息)。
2.“长沙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系统”账号审核:由湖南湘江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对企业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审核后予以通过。企业填写信息注册通过后,根据系统提示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三)提交材料
1.网上申报材料提交。企业登录“长沙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系统”或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检查无误后通过网络系统于申报截止日前提交。
2.注册登记预约受理。(1)为方便企业提前做好高企申报的时间计划与安排,新区将采用网上提前预约受理审验高企认定申报材料。审验预约:我区将按照预约序号对高企材料进行审验,预约网址:https://www.wjx.top/vm/OMpNbYc.aspx或直接扫描二维码进行预约。
(2)查验企业创新积分制结果:企业创新积分制是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核心目标,建立基于定量评价的、精准化的新型政策工具,旨在主动发现和挖掘一批研发能力强、成长潜力大、掌握核心技术的中小企业,有效撬动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本的精准支持。为做好园区高企培育工作,提供对拟申报企业的精准服务和支持,申报企业需登录系统(系统网址:https://www.csgxqjfz.cn/csgxq)完成长沙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信息系统激活,并在审验预约时填写本企业2021年度企业创新积分情况(咨询电话:88999042)。
(3)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自2022年1月1日起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所有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附件2)的申报企业均应先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后,再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便享受有关支持科技型企业的扶持政策。
3.书面申报材料提交。企业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同时须在申报截止日前(第一批受理时间为5月25日—6月14日工作日),逾期提交将自动划入第二批次申报;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4日)向长沙高新区创新创业综合服务中心(岳麓大道1698号麓谷科技创新创业园B1栋一楼)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根据《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有关要求,高企申报材料中的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应首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中勾选“告知承诺制”,然后在线打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签字盖章,最后将签字盖章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系统,不再需要提供适用事项证明材料。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企业应当按规定提供有关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详见《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附件1)。
五、核实初审
申报企业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长沙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负责协助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对企业的申报信息审验(收件),湖南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负责在截止日前择优出具推荐函、汇总表、企业书面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省认定办;
六、评审报备
省认定办收到各市州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报送的企业申报材料后,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要求成立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省认定办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拟认定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全国高企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通过认定的企业由省认定办统一印制高企证书和牌匾。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牌匾领取事宜将另行通知。
七、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新区各街道(镇)、园区要按照《关于组织开展长沙市2023年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培训服务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宣传发动、政策培训、专业技术宣讲,扎实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咨询答疑等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组织、指导企业完成申报。
(二)企业务必真实、有效提供相关认定申请材料,对于申报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上报省认定办,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企业报送的纸质装订材料封面为系统导出的申报书首页,须标注页码,书脊上面写所属技术领域,中间写企业名称和申报年度,下面写册数和湘江新区。涉密企业须将申报材料进行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四)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严格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的相关财务指标,据实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对企业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及相关编制说明发表明确的意见。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中介机构,实行追溯倒查,将按照《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五)湖南湘江新区未授权、委托或认定任何单位、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代理代办机构。各申报企业应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任何单位或个人给出的各种承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八、联系方式
(一)管理咨询及材料报送
材料报送地址:长沙高新区创新创业综合服务中心(岳麓大道1698号麓谷科技创新创业园B1栋一楼)
高企政策咨询电话: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高新技术发展处0731-88995339
创新积分制咨询电话: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监督评价与诚信建设处(园区发展处)0731-88999042
(二)系统申报咨询
咨询电话:0731-82843339
附件
附件1 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doc
附件2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doc
附件3 中介机构承诺书.doc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
(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