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黄金创业园置业有限公司
长沙站
欢迎来到长沙创业客!
手机访问
手机官网
关注微信
关注我们微信公众号
购物车图片 购物车 ( )

关于组织开展湖南湘江新区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号:
发布时间: 2023-05-26
分享到:

关于组织开展湖南湘江新区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湖南湘江新区2023年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新区各街道(镇)、相关园区、有关企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按照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共同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组织我区相关企业认真开展好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受理时间

2023年度湘江新区高企申报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614日;第二批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914日。

二、申报对象

在湘江新区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满,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企业。

三、申报认定条件、材料

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八项条件和《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详见《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附件1)。

四、申报认定程序

(一)自我评价

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选择符合《工作指引》第一条第三项有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对研究开发费用以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专项审计(鉴证),并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和本通知要求自主编写完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

(二)注册登记

本年度申报企业可通过“长沙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系统”和“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两种途径申报。

1.登录方式:企业登录长沙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changsha.gov.cn/),进入“长沙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系统”或“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注册账号(注册无先后顺序要求,密码可单独设置,已注册的企业不用重复注册;忘记用户名、密码的企业,可按照系统提示找回信息)。

2.“长沙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系统”账号审核:由湖南湘江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对企业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注册无误的企业网上审核后予以通过。企业填写信息注册通过后,根据系统提示开展后续申报工作。

(三)提交材料

1.网上申报材料提交。企业登录“长沙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系统”或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检查无误后通过网络系统于申报截止日前提交。

2.册登记预约受理。1)为方便企业提前做好高企申报的时间计划与安排,新区将采用网上提前预约受理审验高企认定申报材料。审验预约:我区将按照预约序号对高企材料进行审验,预约网址:https://www.wjx.top/vm/OMpNbYc.aspx或直接扫描二维码进行预约。

二维码图片.png关于组织开展湖南湘江新区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查验企业创新积分制结果:企业创新积分制是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核心目标,建立基于定量评价的、精准化的新型政策工具,旨在主动发现和挖掘一批研发能力强、成长潜力大、掌握核心技术的中小企业,有效撬动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本的精准支持。为做好园区高企培育工作,提供对拟申报企业的精准服务和支持,申报企业需登录系统(系统网址:https://www.csgxqjfz.cn/csgxq)完成长沙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信息系统激活,并在审验预约时填写本企业2021年度企业创新积分情况(咨询电话:88999042)

3)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自202211日起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所有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附件2)的申报企业均应先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后,再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便享受有关支持科技型企业的扶持政策。

3.书面申报材料提交。企业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同时须在申报截止日前(第一批受理时间为525日—614日工作日),逾期提交将自动划入第二批次申报;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914日)向高新区创新创业综合服务中心(岳麓大道1698号麓谷科技创新创业园B1栋一楼)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根据《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有关要求,高企申报材料中的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应首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中勾选“告知承诺制”,然后在线打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签字盖章,最后将签字盖章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扫描上传至系统,不再需要提供适用事项证明材料。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企业应当按规定提供有关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详见《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附件1)。

五、核实初审

申报企业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长沙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负责协助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对企业的申报信息审验(收件),湖南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负责在截止日前择优出具推荐函、汇总表、企业书面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省认定办;

六、评审报备

省认定办收到各市州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报送的企业申报材料后,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要求成立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省认定办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拟认定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全国高企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通过认定的企业由省认定办统一印制高企证书和牌匾。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牌匾领取事宜将另行通知。

七、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新区各街道(镇)、园区要按照《关于组织开展长沙市2023年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培训服务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宣传发动、政策培训、专业技术宣讲,扎实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咨询答疑等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组织、指导企业完成申报。

(二)企业务必真实、有效提供相关认定申请材料,对于申报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上报省认定办,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企业报送的纸质装订材料封面为系统导出的申报书首页,须标注页码,书脊上面写所属技术领域,中间写企业名称和申报年度,下面写册数和湘江新区。涉密企业须将申报材料进行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四)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严格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的相关财务指标,据实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对企业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及相关编制说明发表明确的意见。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中介机构,实行追溯倒查,将按照《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工作,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五)湖南湘江新区未授权、委托或认定任何单位、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代理代办机构。各申报企业应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任何单位或个人给出的各种承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八、联系方式

(一)管理咨询及材料报送

材料报送地址:长沙高新区创新创业综合服务中心(岳麓大道1698号麓谷科技创新创业园B1栋一楼)

高企政策咨询电话: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高新技术发展处073188995339

创新积分制咨询电话: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监督评价与诚信建设处(园区发展处)0731-88999042

(二)系统申报咨询

咨询电话:073182843339

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湖南湘江新区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  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doc

关于组织开展湖南湘江新区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2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doc

关于组织开展湖南湘江新区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3  中介机构承诺书.doc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

                              (大学科技园办公室)

       2023523



分享到:
新闻动态 / JDCP 更多>>
  • 更新时间: 2023 - 12 - 01
    湘江新区科创产业局、财政局,各区县(市)工信局、财政局,各园区经发(产业)局、财政分局:为持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材料产品,“源头”削减VOCs的产生和排放,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长政办发〔2021〕10号) 市工信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工信发〔2021〕30号)等文件,现就2023年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专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具体方向、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一)具体方向1、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产品替代应用;2、市绿色设计产品;3、市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二)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略)申报具体方向、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详细内容,请详见《2023年工发资金项目(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专项)申报指南》(附件4)二、申报组织(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单位代理申报工作,项目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企业谨防上当受骗。(二)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不得通过项目拆分、项目名称变更以及关联企业重复申报项目。发现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三)项目申报采用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同步方式,申报企业按照项目要求编写申报材料,按期报送所在辖区工信局或园区经发(产业)局。1、电子版。大小在50MB以内,编辑为1个完整的PDF文档(要求加盖公章的页面须提供盖章扫描件),要求提供可编辑Excel版表格的须一并提供,有关票据、凭证、证照(公章)等版面大小与原件基本一致,并清晰可辨。2、纸质版。要求加盖公章的页面须加盖公章,采用A4纸双面打印,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普通胶粘于左侧装订成册。纸质材料未按上述要求装订成册的视为不符合申报要求。企业电子版、纸...
  • 更新时间: 2023 - 12 - 01
    各市州工信局,有关企业、投融资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创新创业大赛赛后服务工作,搭建政银企合作交流平台,助力参赛企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召开2023年“创客中国”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股权融资对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5日(周二)9:00-12:00    地点:岳麓科创港一楼路演大厅(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283号)    二、会议内容    发布《2023年“创客中国”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股权融资需求》、企业融资路演、金融产品推介、经验分享、合作签约等。    三、参会人员    1、各市州中小企业科负责人;    2、2023年“创客中国”大赛部分参赛企业负责人;    3、服务专精特新企业重点投资机构,有关核心服务机构,部分投融资机构、银行负责人(见附件1)。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市州工信局、有关企业、投融资机构参会人员认真填写参会回执(见附件2),于11月30日12:00发送至大赛秘书处电子邮箱(fuwu@smehn.cn)。    2、会议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请需要住宿的外地参会人员持会议通知自行前往维也纳酒店(麓山滨江大学城店)总台(长沙市岳麓区岳麓街道潇湘中路328号)办理入住手续,于12月4日中午12:00后到酒店报到;路演企业(见附件3)于12月4日15:00至岳麓科创港一楼路演大厅参加彩排。所有参会人员于12月5日上午8:45分前进入会场。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       罗建琳  0731-88955345    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创新服务部 吕巧素  0731-89706283    湖南麓山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曹湘艺  0731-85866299    维也纳酒店(麓山滨江大学城...
  • 更新时间: 2023 - 11 - 17
    湖南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各区县(市)知识产权局、工信局,各产业链办公室,各产业联盟(协会):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专利导航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1〕30号)精神,根据《长沙市“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实施方案(2023-2027)》(长知发〔2023〕17号)要求,市知识产权局和市工信局联合组织开展了全市产业链专利导航需求调研,结合产业链实际需求及工作基础,确定了2023年度全市支持开展专利导航工作的重点产业链。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产业链(领域)航空航天(含北斗)产业链(大飞机起降系统)、新一代半导体产业链(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大健康产业链(含东方眼谷、生物医药及生命科学)(生物制药装备)。二、支持措施1、开展《专利导航指南》(GB/T 39551-2020)相关内容的培训,在产业链企业中宣传普及专利导航理念;2、指导产业链以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为重点,针对链上企业“卡脖子”技术难点,实施产业专利导航分析;3、对圆满完成专利导航报告并在链上企业成功发布推广的,在全市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中予以相应支持。三、工作内容1、制定工作方案。产业链办公室了解链上重点企业的“卡脖子”技术需求,结合链上企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利导航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牵头单位及专利导航团队。专利导航团队成员中至少应有2人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1人具有申请项目所属技术领域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开展检索分析。专利导航团队根据产业领域开展专利检索分析,检索数据至少包含九国两组织(中国、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瑞士、韩国、俄罗斯、欧洲专利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22年全年专利数据;通过专利检索分析,构建产业关键技术专利池。3、进行导航分析。专利导航团队导航分析至少包括下面分析内容:①开展行业专利布局态势分析,了解相关领域技术现状、...
  • 更新时间: 2023 - 11 - 17
    湖南交易团关于第135届广交会出口展位申请事宜的通知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各企业:第135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已于2023年11月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展览时间与形式第135届广交会计划于2024年4月15日开幕,分三期举办线下展、常态化运营线上平台,其中:线下展:第一期:2024年4月15—19日第二期:2024年4月23—27日第三期:2024年5月1—5日线上平台:服务时间为半年(2024年3月16日—2024年9月15日),在线展示、搜索、即时沟通、供采配对、虚拟展馆等功能持续开放,连线展示、预约洽谈功能在线下展展览期间开放。各展区展展品范围详见:https://www.cantonfair.org.cn/zh-CN/pages/ExhibitCategories二、展位申请起止时间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即日起—11月30日。一般性展位申请:即日起—12月10日。线上参展申请:即日起—2024年3月15日。三、展位申请及材料报送1. 线下展申请流程: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请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http://59.231.228.26/upload/),登记、确认公司及展品信息,提交参展申请。请按照系统提示,详细、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如在申请填报中遇到问题,可参阅“参展易捷通”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栏”的操作指南,或及时联系广交会客户联络中心(4000—888—999)解决。品牌展位:第135届广交会仅对企业自愿申请退回和大会收回的品牌展位进行调整安排。属第134届广交会品牌展位参展企业,请按原品牌展位的对应展区与数量确认第135届品牌展位申请。请打印参展申请表(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确认申请)并加盖公章后报湖南交易团。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同步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退展位申请(确认申请时系统自动生成)报湖南交...
  • 更新时间: 2023 - 11 - 10
    湘科发[2023]172号各市州科技局,各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省2023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抽查和总结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抽查工作安排(一)抽查数量和范围1.抽查数量:按不低于2023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总量5%的比例随机确定本次抽查企业。2.抽查范围:获得2023年度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包含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过去三年内曾被抽查且合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被抽查企业名单已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https://fuwu.most.gov.cn/)上公布。(二)抽查内容1.被抽查企业自主填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有关内容;2.各市州科技局和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评价机构”)结合实际需要提出的其他抽查内容。(三)组织实施方法本年度抽查工作由各评价机构按属地化原则负责组织实施,各评价机构应在11月17日前完成全部抽查工作。(四)抽查要求1.被抽查企业于11月15日前通过评价工作系统提交上一年度《企业职工人数统计表(注明科技人员数)》《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或《研发费用辅助账汇总表》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2.各评价机构应于11月17日前,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被抽查企业进行认真核查。对抽查中发现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不配合集中抽查、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将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按程序撤销相应的企业编号。3.对于因不配合集中抽查、不提供符合要求证明材料而被撤销编号的企业,以后年度再次参与科技型中...
  • 更新时间: 2023 - 11 - 10
    根据《长沙市大学生实习补贴实施办法(试行)》(长人才办发[2022]14号)文件要求,经审核,现将湖南湘江新区2023年大学生实习拟补贴对象及补贴金额情况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湖南湘江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谢跃辉 0731-88995640附件:湘江新区2023年大学生实习补贴公示名单.pdf湖南湘江新区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1月6日
  • 更新时间: 2023 - 11 - 03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促发展惠民生要求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32号)、《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就业政策经办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3〕58号),经企业确认及审核,2023年度省本级第一批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享受条件的单位共81家。现将81家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单位名单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共7天。如对公示单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异议,请与省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部联系。联系电话:0731-84900114附件:2023年度省本级第一批一次性扩岗补助单位名单2023年10月31日
热门写字楼排行 / JDCP 更多>>
2021 - 02 - 24
0元/天/平 (最低价)
7.2m
2018 - 01 - 01
0.8元/天/平 (最低价)
园区介绍
2018 - 12 - 27
0元/天/平 (最低价)
4.5米
2020 - 11 - 17
0元/天/平 (最低价)
3.6
2020 - 11 - 06
0元/天/平 (最低价)
8-15米
全国统一热线:
400-128-1188
服务时间:工作日 9:00—20:00
邮编:330520
  • 关注微信公众号

  • 关注新浪微博

Copyright ©2014 - 2018 湖南知众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回到顶部
在线留言
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