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新区相关企业: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公布2023 年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创建计划的通知》(湘工 信节能 〔2023〕131号 )转发给你们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列入创建计划的企业, 应按照绿色工 厂 、 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的评价有关要求, 开展创建培训 、节能节水 、绿色设计产品开发、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等工 作。经第三方评价合格的企业, 向我局提交申报材料 (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纸质版、 电子版)。
二 、 申报企业于9月5日前将可编辑EXCEL格式汇总表和申报材料 (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以及真实性承诺, 纸质版一式三份, 电子版PDF格式)报送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B125房 ,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 349683436@qq. com
三 、 列入2023年创建计划的企业, 若在 2023 年 9月 8日前未完成创建工作或者暂未达到评价标准,向我局提出申请, 可延迟第二年提交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
附件:省工信厅《关于公布2023 年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创建计划的通知》
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