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现 “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着力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加速培育一批高成长性科技企业,打造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形成良好的企业成长生态体系,开展“柳枝行动”,扶持初创企业顺利度过“孵化期”。根据《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高成长企业梯度培育实施办法》(湘新综发〔2023〕49号)和《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企业梯度培育计划“柳枝行动”实施细则》(长信管发〔2023〕13号)要求,现开展“柳枝行动”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 行业领域:符合国家政策导向且属于新区鼓励支持发展的产业领域和方向。
(二) 企业工商、税务关系在新区直管区和托管区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新区直管区包括岳麓区全境,托管区包括望城区白箬铺镇、白马街道、雷锋街道、金山桥街道和黄金园街道。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 (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 (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 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
(四) 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五) 企业第一大股东 (依据验资报告上的实缴出资比例核定),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全职在企业工作,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 具有高级职称;
3. 在 “三类五百强” (世界财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和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上市公司等行业头部企业有担任中高管的职业经历。
二、支持标准
对认定为“柳枝行动”的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运营费用给予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补贴支持。
三、申报材料
包括商业计划书、资料审查材料汇编(见附件)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一) 资料申报
支持全年不间断申报。申报企业通过“柳枝行动”微信公众号进入信息管理系统在线申报。
(二) 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条件对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对申报资格、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查。
(三) 专家评审
组织专家评委对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的企业进行集中路演评审。
(四) 行政审查
信产园管委会对专家评审通过的企业进行实地走访、会审和终审,确定“柳枝行动”评审通过企业名单。
(五) 公示
“柳枝行动”评审通过企业在湘江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长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企业进入孵化期。“柳枝行动”孵化期为1年,孵化起始日期为公示结束后第一个自然日。例:企业于2024年1月1日结束公示,则孵化期为2024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1日。之后年度依次类推。
(六) 资金拨付
采取事后分批报账的形式。正常出孵企业,未报销完额度可延期一次报销。孵化企业报账前,需在湖南湘江新区直管区和托管区范围内有实际办公地址。
五、工作要求
(一) 申报企业要提前熟悉填报流程,准确填报相关信息。
(二) 获得专项资金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自觉接受新区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三) 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骗取专项资金,不得滞留、截留、挤占、挪用以及扩大或改变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凡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限期整改,核减、收回或停止拨付资金,取消项目申报单位继续申报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六、有关解释及说明
(一) 申报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以完整会计年度作为“年”的执行标准。2024年在“柳枝行动”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申请的企业,凡注册成立时间晚于2022年1月1日,均视为符合注册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的条件,之后年度依次类推。
(二) 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依据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贴花验资报告。
(三) 企业第一大股东:依据验资报告上的实缴出资比例核定。若股东非自然人且承担持股平台功能,允许向上穿透,仅向上穿透一层,且穿透时按工商认缴出资比例计算,核定出的“企业第一大股东”应为自然人。备注:1.企业仅需提供一份验资报告。2.若存在穿透情形,企业需书面介绍被穿透企业的基本情况及穿透后申报企业的实缴出资比例情况。3.不支持“代持股份”的情况。
(四) 年龄:以完整会计年度作为“年”的执行标准。 2024年申报企业第一大股东凡晚于1978年1月1日出生,均符合条件,之后年度依此类推。
(五) 全职:依据核定的企业第一大股东个人及企业出具的全职承诺函、劳动合同、工资流水核定(不能提供合同或工资流水的,需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企业第一大股东存在关联公司的(控股或参股其他公司≥30%,有限合伙企业除外),其“全职”证明材料中应增加“社保证明”。若企业第一大股东在本企业参保或在事业单位(如学校、科研院所)或退役军人局等其他主体缴纳社保的,予以支持;若企业第一大股东在其他企业单位缴纳社保的,不予支持。
(六) 高级职称:已取得职称评审委员会或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七) 行业头部企业:包含三类五百强企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八) “三类五百强”、上市公司等行业头部企业职业经历:依据过往任职佐证材料如劳动合同、任命文件、离职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过往职业经历的材料。
(九) “三类五百强”企业: 世界财富 500 强以《财富》发布的名单为准,中国企业 500 强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名单为准,民营企业 500 强以全国工商联发布的名单为准。
(十) 中高管:指总经理(或首席执行官)、副总、总经理助理、各部门负责人、分公司经理人、地区经理、产品事业部经理或生产车间的负责人。
(十一) 申报企业未享受原长沙高新区“柳枝行动”相应的支持政策。
七、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柳枝行动 电话:0731—88992988
附件:资格审查材料汇编
长沙信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