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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19〕15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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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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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 机衔接,是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人才引领发展、产业创新发展、 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贯通、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战略性举措。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改革部署,在全 国统筹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行业、企业建设试点,制定本实 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发展是第 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把深化产教融合 改革作为推进人力人才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性任务, 以制度创新为目标,平台建设为抓手,推动建立城市为节点、 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改革推进机制,促进教育和产业体 系人才、智力、技术、资本、管理等资源要素集聚融合、优势 互补,打造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二)试点原则 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作用,形 2 成各方协同共进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城市综合承载改革功能, 以城市试点为基础,突出城企校联动,统筹开展行业、企业试 点。 优化布局、区域协作。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 综合考虑区域发展水平,重点支持有建设基础、改革意愿、带 动效应的城市开展试点。承担试点任务的东部地区城市,要围 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结对帮扶和对口支援,带动中西部地 区发展。 问题导向、改革先行。集中力量破除体制障碍、领域界限、 政策壁垒,下力气打通改革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下好改革“先 手棋”,健全制度供给和体制机制,重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推动实现全要素深度融合。 有序推进、力求实效。坚持实事求是、扶优扶强,根据条 件成熟程度,分期开展建设试点,不搞平衡照顾,防止形成政 策洼地。坚持因地因业制宜,促进建设试点与经济结构调整、 产业转型升级紧密结合,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 动力变革。 二、试点目标 通过 5 年左右的努力,试点布局建设 50 个左右产教融合型 城市,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形成一批区域特色鲜明 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在全国建设培育 1 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 企业,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 3 通过试点,在产教融合制度和模式创新上为全国提供可复 制借鉴的经验,建立健全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和高等教 育校企合作育人、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推动产业需求更好融 入人才培养过程,构建服务支撑产业重大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 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 动的发展格局,基本解决人才供需重大结构性矛盾,教育对经 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服务贡献显著增强。 三、试点对象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对象包括: (一)产教融合型城市。从 2019 年起,在部分省、自治区、 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试点建设首批 20 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 市。适时启动第二批试点,将改革向全国推开。试点城市应具 有较强的经济产业基础支撑和相对集聚的教育人才资源,具有 推进改革的强烈意愿,推出扎实有效的改革举措,发挥先行示 范引领作用,确保如期实现试点目标。除计划单列市外,试点 城市由省级政府推荐,直辖市推荐市辖区或国家级新区作为试 点核心区。面向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统筹试点城市布局,中西 部地区确定试点城市要适当考虑欠发达地区实际需求。 (二)产教融合型行业。省级政府在推动试点城市全面深 化产教融合改革基础上,依托区域优势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集 群,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化产教融合,强化行业主管部 门和行业组织在产教融合改革中的协调推动和公共服务职能, 4 打造一批引领产教融合改革的标杆行业。 (三)产教融合型企业。积极建设培育一批深度参与产教 融合、校企合作,在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高等学校办学和 深化改革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创 业人才培养质量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产教融合型企业。 四、试点任务 在深化产教融合改革中,充分发挥试点城市承载、试点行 业聚合、试点企业主体作用,结合深化国家职业教育改革,重 点聚焦以下方面先行先试。 (一)完善产教融合发展规划和资源布局。健全产教融合 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联动规划机制。在城市规划建设、产业园 区开发、重大项目布局中,充分考虑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求, 将产教融合发展作为基础性要求融入相关政策,同步提出可操 作的支持方式、配套措施和项目安排。有条件的地方要以新发 展理念规划建设产教融合园区。大力调整优化职业教育布局, 推进资源向产业和人口集聚区集中。开展东部对口西部、城市 支援农村的职业教育扶贫,推动农村贫困地区学生到城市优质 职业院校就学。 (二)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改革。将培育工匠 精神作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生产性实训为关键环 节,探索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新模式。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 深度开展校企协同育人改革,推进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联 5 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在技术类专业全面推行现代学 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重点推动企业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构 建规范化的技术课程、实习实训和技能评价标准体系,提升承 担专业技能教学和实习实训能力,提高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覆盖 水平和质量,推动技术技能人才企业实训制度化。推动大企业 参与职业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办学,明显提高规模以上 工业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比例。健全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动 态调整机制,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服务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 系。推动高等学校和企业面向产业技术重大需求开展人才培养 和协同创新,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比重。 (三)降低校企双方合作的制度性交易成本。重点解决校 企合作信息不对称、对接合作不顺畅、评价导向不一致等突出 问题。探索建设区域性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促进校企各类 需求精准对接。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各类产教对接活动,推动 院校向企业购买技术课程和实训教学服务,建立产业导师特设 岗位,推动院校专任教师到企业定期实践锻炼制度化,促进校 企人才双向交流。推进行业龙头企业牵头,联合职业院校、高 等学校组建实体化运作的产教融合集团(联盟),搭建行业科研 创新、成果转化、信息对接、教育服务平台,聚合带动各类中 小企业参与。探索校企共建产教融合科技园区、众创空间、中 试基地,面向小微企业开放服务。建设校企合作示范项目库。 (四)创新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建设。创新实训基地建 6 设和运行模式,试点城市要按照统筹布局规划、校企共建共享 原则建设一批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 训基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要更多依托企业建设,优先满足现 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家政、养老、健康、 旅游、托育等社会服务产业人才需求。面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 重点领域,推动“双一流”建设等高校、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共 建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人才培养、科技 创新和学科专业建设,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移和 产业化链条。 (五)探索产教融合深度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健全以企业 为重要主导、高校为重要支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中心 任务的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创新机制。完善现代学校和企业治理 制度,积极推动双方资源、人员、技术、管理、文化全方位融 合。围绕生产性实训、技术研发、检验检测关键环节,推动校 企依法合资、合作设立实体化机构,实现市场化、专业化运作。 各地可在指导开展城市试点基础上,结合实际对省域内推 开产教融合型行业、企业试点的具体任务做出规定,制定建设 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具体措施。省级政府要统筹资源配置, 将承担试点任务、推进改革成效作为项目布局和投资安排的重 要因素,积极加大投入,形成激励试点的政策导向和改革推力。 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试点的中央企业、全国性特大型 民营企业,组织实施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会同有关 7 部门负责。 五、试点支持政策 (一)落实组合投融资和财政等政策激励。中央预算内投 资支持试点城市自主规划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优先布局建 设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对建设成效明显的省份和试点城市予以 动态奖励。完善政府投资、企业投资、债券融资、开发性金融 等组合投融资和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对重大项目跟进协调服务, 吸引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以购买服务、委托管理、合作 共建等方式,支持企业参与职业院校办学或举办职业院校。试 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按规定投资额 30%的比 例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试点企业深化产 教融合取得显著成效的,按规定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 并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全面落实社 会力量举办教育可适用的各项财税、投资、金融、用地、价格 优惠政策,形成清单向全社会发布。 (二)强化产业和教育政策牵引。鼓励制造业企业为新增 先进产能和新上技术改造项目配套建设实训设施,加快培养产 业技术技能人才。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在岗职工以工学交 替等方式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校企共招、联 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完善“双一流”建设评价为先导, 探索建立体现产教融合发展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支持各类院 校积极服务、深度融入区域和产业发展,推进产教融合创新。 8 对成效明显的地方和高校在招生计划安排、建设项目投资、学 位(专业)点设置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六、试点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等负 责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的政策统筹、协调推进。省级政府及 相关部门做好区域内建设试点组织实施工作。试点城市要坚持 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落实主体责任,将试点任务分解到位、 落实到事、责任到人。 (二)健全协调机制。省级政府和试点城市要建立工作协 调机制,定期研究工作、及时解决问题。省级人才工作领导小 组将深化产教融合改革纳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考核评 价重要内容。试点城市要编制改革问题清单、政策清单,逐一 落实。 (三)强化总结推广。试点城市通过深化改革探索出的经 验办法,特别是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有效措施,应及时向省级 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在省域内复制推广。具有重大示范效应的 改革举措,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按程序报批,在全国 复制推广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19〕1558号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19〕1558号6370666502702243888402483.pdf

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 机衔接,是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人才引领发展、产业创新发展、 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贯通、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战略性举措。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改革部署,在全 国统筹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行业、企业建设试点,制定本实 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发展是第 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把深化产教融合 改革作为推进人力人才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性任务, 以制度创新为目标,平台建设为抓手,推动建立城市为节点、 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改革推进机制,促进教育和产业体 系人才、智力、技术、资本、管理等资源要素集聚融合、优势 互补,打造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二)试点原则 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作用,形 2 成各方协同共进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城市综合承载改革功能, 以城市试点为基础,突出城企校联动,统筹开展行业、企业试 点。 优化布局、区域协作。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 综合考虑区域发展水平,重点支持有建设基础、改革意愿、带 动效应的城市开展试点。承担试点任务的东部地区城市,要围 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结对帮扶和对口支援,带动中西部地 区发展。 问题导向、改革先行。集中力量破除体制障碍、领域界限、 政策壁垒,下力气打通改革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下好改革“先 手棋”,健全制度供给和体制机制,重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推动实现全要素深度融合。 有序推进、力求实效。坚持实事求是、扶优扶强,根据条 件成熟程度,分期开展建设试点,不搞平衡照顾,防止形成政 策洼地。坚持因地因业制宜,促进建设试点与经济结构调整、 产业转型升级紧密结合,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 动力变革。 二、试点目标 通过 5 年左右的努力,试点布局建设 50 个左右产教融合型 城市,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形成一批区域特色鲜明 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在全国建设培育 1 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 企业,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 3 通过试点,在产教融合制度和模式创新上为全国提供可复 制借鉴的经验,建立健全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和高等教 育校企合作育人、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推动产业需求更好融 入人才培养过程,构建服务支撑产业重大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 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 动的发展格局,基本解决人才供需重大结构性矛盾,教育对经 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服务贡献显著增强。 三、试点对象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对象包括: (一)产教融合型城市。从 2019 年起,在部分省、自治区、 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试点建设首批 20 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 市。适时启动第二批试点,将改革向全国推开。试点城市应具 有较强的经济产业基础支撑和相对集聚的教育人才资源,具有 推进改革的强烈意愿,推出扎实有效的改革举措,发挥先行示 范引领作用,确保如期实现试点目标。除计划单列市外,试点 城市由省级政府推荐,直辖市推荐市辖区或国家级新区作为试 点核心区。面向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统筹试点城市布局,中西 部地区确定试点城市要适当考虑欠发达地区实际需求。 (二)产教融合型行业。省级政府在推动试点城市全面深 化产教融合改革基础上,依托区域优势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集 群,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化产教融合,强化行业主管部 门和行业组织在产教融合改革中的协调推动和公共服务职能, 4 打造一批引领产教融合改革的标杆行业。 (三)产教融合型企业。积极建设培育一批深度参与产教 融合、校企合作,在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高等学校办学和 深化改革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创 业人才培养质量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产教融合型企业。 四、试点任务 在深化产教融合改革中,充分发挥试点城市承载、试点行 业聚合、试点企业主体作用,结合深化国家职业教育改革,重 点聚焦以下方面先行先试。 (一)完善产教融合发展规划和资源布局。健全产教融合 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联动规划机制。在城市规划建设、产业园 区开发、重大项目布局中,充分考虑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求, 将产教融合发展作为基础性要求融入相关政策,同步提出可操 作的支持方式、配套措施和项目安排。有条件的地方要以新发 展理念规划建设产教融合园区。大力调整优化职业教育布局, 推进资源向产业和人口集聚区集中。开展东部对口西部、城市 支援农村的职业教育扶贫,推动农村贫困地区学生到城市优质 职业院校就学。 (二)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改革。将培育工匠 精神作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重要内容。以生产性实训为关键环 节,探索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新模式。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 深度开展校企协同育人改革,推进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联 5 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在技术类专业全面推行现代学 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重点推动企业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构 建规范化的技术课程、实习实训和技能评价标准体系,提升承 担专业技能教学和实习实训能力,提高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覆盖 水平和质量,推动技术技能人才企业实训制度化。推动大企业 参与职业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办学,明显提高规模以上 工业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比例。健全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动 态调整机制,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服务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 系。推动高等学校和企业面向产业技术重大需求开展人才培养 和协同创新,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比重。 (三)降低校企双方合作的制度性交易成本。重点解决校 企合作信息不对称、对接合作不顺畅、评价导向不一致等突出 问题。探索建设区域性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促进校企各类 需求精准对接。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各类产教对接活动,推动 院校向企业购买技术课程和实训教学服务,建立产业导师特设 岗位,推动院校专任教师到企业定期实践锻炼制度化,促进校 企人才双向交流。推进行业龙头企业牵头,联合职业院校、高 等学校组建实体化运作的产教融合集团(联盟),搭建行业科研 创新、成果转化、信息对接、教育服务平台,聚合带动各类中 小企业参与。探索校企共建产教融合科技园区、众创空间、中 试基地,面向小微企业开放服务。建设校企合作示范项目库。 (四)创新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建设。创新实训基地建 6 设和运行模式,试点城市要按照统筹布局规划、校企共建共享 原则建设一批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 训基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要更多依托企业建设,优先满足现 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家政、养老、健康、 旅游、托育等社会服务产业人才需求。面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 重点领域,推动“双一流”建设等高校、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共 建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人才培养、科技 创新和学科专业建设,打通基础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移和 产业化链条。 (五)探索产教融合深度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健全以企业 为重要主导、高校为重要支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中心 任务的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创新机制。完善现代学校和企业治理 制度,积极推动双方资源、人员、技术、管理、文化全方位融 合。围绕生产性实训、技术研发、检验检测关键环节,推动校 企依法合资、合作设立实体化机构,实现市场化、专业化运作。 各地可在指导开展城市试点基础上,结合实际对省域内推 开产教融合型行业、企业试点的具体任务做出规定,制定建设 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具体措施。省级政府要统筹资源配置, 将承担试点任务、推进改革成效作为项目布局和投资安排的重 要因素,积极加大投入,形成激励试点的政策导向和改革推力。 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试点的中央企业、全国性特大型 民营企业,组织实施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会同有关 7 部门负责。 五、试点支持政策 (一)落实组合投融资和财政等政策激励。中央预算内投 资支持试点城市自主规划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优先布局建 设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对建设成效明显的省份和试点城市予以 动态奖励。完善政府投资、企业投资、债券融资、开发性金融 等组合投融资和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对重大项目跟进协调服务, 吸引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以购买服务、委托管理、合作 共建等方式,支持企业参与职业院校办学或举办职业院校。试 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按规定投资额 30%的比 例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试点企业深化产 教融合取得显著成效的,按规定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 并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全面落实社 会力量举办教育可适用的各项财税、投资、金融、用地、价格 优惠政策,形成清单向全社会发布。 (二)强化产业和教育政策牵引。鼓励制造业企业为新增 先进产能和新上技术改造项目配套建设实训设施,加快培养产 业技术技能人才。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在岗职工以工学交 替等方式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校企共招、联 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完善“双一流”建设评价为先导, 探索建立体现产教融合发展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支持各类院 校积极服务、深度融入区域和产业发展,推进产教融合创新。 8 对成效明显的地方和高校在招生计划安排、建设项目投资、学 位(专业)点设置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六、试点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等负 责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的政策统筹、协调推进。省级政府及 相关部门做好区域内建设试点组织实施工作。试点城市要坚持 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落实主体责任,将试点任务分解到位、 落实到事、责任到人。 (二)健全协调机制。省级政府和试点城市要建立工作协 调机制,定期研究工作、及时解决问题。省级人才工作领导小 组将深化产教融合改革纳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考核评 价重要内容。试点城市要编制改革问题清单、政策清单,逐一 落实。 (三)强化总结推广。试点城市通过深化改革探索出的经 验办法,特别是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有效措施,应及时向省级 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在省域内复制推广。具有重大示范效应的 改革举措,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按程序报批,在全国 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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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 2024 - 08 - 09
    各市州工信局,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入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省工信厅2024年继续组织湖南省“湘企英才”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项目,重点实施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和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能力提升等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安排(一)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培训班培训内容:围绕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组织课堂教学、开展研讨交流,分享人工智能前沿技术、国内外最新发展趋势和应用方向,探讨人工智能大模型在各领域的垂直应用路径和典型场景、人工智能伦理与安全;现场考察人工智能赋能各行业企业转型升级成功经验及创新成果,加速推动“人工智能+”行动。培训对象:市州工信局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人工智能产业重点企业、2024年全省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应用项目建设计划企业、制造业企业代表。培训时间:11月5日-8日(5日14:00开始报到)报名时间:10月25日前责任处室:人工智能与数字产业处承办机构:信通院(湖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丁和喜子  18873060612  dinghexizi@caict.ac.cn(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培训班培训内容:围绕深入推进“智赋万企”行动,聚焦国内外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趋势组织课题教学、开展研讨交流,解读国家、省级层面关于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政策,围绕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共性需求和痛点难点,分享国内外制造业在数字研发设计、柔性生产制造、机器视觉质检、生产现场监测、生产过程溯源、数字营销管理等典型应用场景探索经验和实施路径,现场考察省内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在5G、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创新成果,着力提升制造企业生产效率和产业竞争力。培训对象:制造业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数字化转型业务负责人。培训...
  • 更新时间: 2024 - 08 - 09
    为全面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加速培育一批高成长性科技企业,打造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形成良好的企业成长生态体系,扶持初创企业顺利度过“孵化期”,快速成长为雏鹰企业,根据《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企业梯度培育实施办法》(湘新综发〔2023〕49号)要求,现开展雏鹰企业申报工作。一、申报条件(同时具备)1. 行业领域:符合国家政策导向且属于湘江新区鼓励支持发展的产业领域和方向。2. 企业工商、税务关系在湖南湘江新区直管区和托管区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直管区包括岳麓区全境;托管区包括望城区白箬铺镇、白马街道、雷锋街道、金山桥街道和黄金园街道。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3. 注册成立时间为2年以上、不满5年,具有控股型股权结构(控股股东持股50%以上,或者拥有较大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在10%至50%之间)。4. 企业上年度应税收入在50万元(含)—2000万元(企业创新积分制苗木期和成长期),或获得过股权融资(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不低于100万元。5. 企业第一大股东(依据验资报告上的实缴出资比例核定),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全职在企业工作,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高级职称。6. 拥有1项发明专利或者5项软件著作权。二、支持标准对认定为雏鹰计划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支持。三、申报材料根据附件清单对应要求提供相关申报资料。四、申报流程(一)资料申报资料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17:00止(逾期不受理)。此次申报由湖南湘江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委托岳麓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申报企业根据附件清单(...
  • 更新时间: 2024 - 08 - 02
    1、申请条件: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自愿申报成为见习基地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办理了工商注册或进行了法人登记,且正常经营三年以上;(2)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愿意参与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工作;(3)见习岗位设置合理,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管理类或技术类见习岗位,每年提供见习岗位不少于10个,且年度内接纳见习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员工人数(参保人数)的30%;(4)具有良好的见习培训场所和较强的师资培训力量,具备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章制度,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正规有效的见习指导和管理;(5)工作环境良好,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2、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见习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执行,见习补贴期限按见习人员实际见习月数计算,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双方不建立劳动关系。申请就业见习企业需先向人社部门申请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后,按照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补贴申请资料进行发放。常见问题解答1、问:见习基地可以享受哪些政策?答:已认定为见习基地的单位(企业),招收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见习,单位(企业)在按时足额支付见习人员生活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前提下,可以向同级人社部门申请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补贴期限每名见习人员最长不超过6个月。2、问: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参加就业见习?答:毕业后一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关注“长沙就业”微信端,进入“个人服务大厅”中的“毕业生见习”页面或登入长沙人力资源网查询并了解长沙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单位及其见习岗位,采取以下方式报名参加见习:(1)直接到见习基地报名;(2)参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的见习供需交流活动的到市,...
  • 更新时间: 2024 - 08 - 02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  南  省  财  政  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湘江新区经发局、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湖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推动服务业融合发展,根据《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重点(一)现代服务业发展1、现代服务业领域设备更新项目。围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重大项目设备更新,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等,更新先进高效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设备。2、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以下简称两业)融合项目。围绕我省“4×4”现代化产业体系,结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改产业〔2019〕1762号)精神,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两业融合发展项目。(二)物流业设备更新1、物流设施提质增效和智能化改造项目。主要包括输送分拣装备、堆垛机、自动导向车(AGV)/自主移动机器人(AMR)、电动叉车、无人物流车/无人平板车、快递循环箱、塑料周转箱等设备更新。暂不支持港口、码头、货场大型货运设备更新。2、冷链设施智能化绿色化改造项目。主要包括变频螺旋半封压缩机、变频活塞压缩机、降压热氟融霜、电子膨胀阀、蒸发式冷凝器等设备更新。暂不支持冷库整体升级改造及基建项目。二、支持方式及标准采取直接补助、后补助等方式给予支持。1、直接补助。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20%。2、后补助。现代服务业领域设备更新项目、物流业设备更新项目,待项目实施结束并通过项目复核后再拨付补助资金...
  • 更新时间: 2024 - 07 - 26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县市区发改局: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2024年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4〕16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落实2024年省政府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实施方案》,经委党组会议审议,并报省政府办公厅审核,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落实2024年省政府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实施方案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7月19日      附件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落实2024年省政府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实施方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2024年大抓落实工作激励措施二十条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16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由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工作激励措施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的县市区,予以资金奖励。(一)激励名额激励12个县市区。 (二)评价指标1.综合评价指标。总权重100分。从综合质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方面,选取11项指标开展评价,总权重100分。(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权重10分),数据来源省统计局;(2)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权重9分),数据来源省统计局;(3)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权重9分),数据来源湖南调查总队;(4)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权重9分),数据来源省统计局;(5)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权重9分),数据来源省统计局;(6)技术合同成交额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权重9分),数据来源省科技厅;(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权重9分),数据来源湖南调查总队;(8)PM2.5年平均浓度(权重9分),数据来源省生态环境厅;(9)人均货物和服务贸易总额(权重9分),数据来源省商务厅;(1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权重9分),数据来源湖南调...
  • 更新时间: 2024 - 07 - 26
    各市州工信局,有关企业、投融资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工信部《关于开展“一链一策一批”中小微企业融资促进行动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3〕196号)要求,经研究,省工信厅决定在怀化召开湖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月一链”投融资对接会,重点推介一批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等特色优势产业上的优质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2024年7月29日(周一)9:00-12:00二、会议内容生物医药和绿色食品等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路径分析、投资机构分享融资服务经验、授牌仪式、企业现场融资路演三、地点怀化珈禾至尊酒店(怀化市鹤城区顺天北路259号鹏程大厦)四、参会人员1、怀化市工信局等市直部门负责人及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及产业园区负责人;张家界市工信局、自治州工信局负责人及其他各地市中小企业科负责人;2、省级银行金融机构,怀化、湘西州和张家界市内金融机构代表;3、服务专精特新企业重点投资机构代表;4、路演企业;5、湘西片区2023年“专精特新专板”挂牌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代表;6、其它投资机构和相关市州企业。五、其他事项1、请参会人员认真填写参会回执(见附件),于7月25日17: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dkc_pspfs@126.com)。各市州工信局负责组织辖区的相关机构和企业观看直播。2、会议住宿、交通费自理。需住宿的参会人员可提前与怀化珈禾至尊酒店联系预定房间(毛经理 19958208018,住宿标准329元/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工信厅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   孙  丹   0731-88955535怀化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       易传贵   18774711950    湖南麓山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曹...
  • 更新时间: 2024 - 07 - 19
    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长沙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22-2024年)》(长办发〔2022〕22号)《长沙市技术交易奖励操作规程》(长科发〔2021〕22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24年长沙市技术交易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一)技术承接补贴。2023年市内企业(不含转制为企业的科研院所)作为合同买方承接校所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在长转化,单项成果年度累计实际支付额100万元以上的。(二)技术输出补贴。2023年在长校所作为合同卖方,面向市内企业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的;2023年在长校所、企业等创新主体作为合同卖方,开展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的。(三)技术交易服务机构补贴。 经市科技局备案的技术交易服务机构,2023年促成认定登记技术合同的补贴。二、申报材料(一)技术承接补贴系统填写《长沙市技术交易补贴申请表》,其中《技术交易合同明细表》填写卖方信息,附件上传项目名称对应资料:技术合同(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书、对应的银行回单和发票。(二)技术输出补贴系统填写《长沙市技术交易补贴申请表》,《技术交易合同明细表》填写买方信息,附件上传项目名称对应资料:技术合同(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书、对应的银行回单和发票(申报累计补贴须提供每份合同成交额20%以上银行回单和发票)。(三)技术交易服务机构补贴系统填写《长沙市技术交易补贴申请表》,《技术交易合同明细表》填写卖方信息,附件上传项目名称对应资料:技术合同(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三、申报方式及要求1、技术交易补贴实施网上申报,不接受纸质资料。申报地址:http://175.6.46.174:8088/Admin/Default.aspx。2、同一主体申报多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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