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黄金创业园置业有限公司
长沙站
欢迎来到长沙创业客!
手机访问
手机官网
关注微信
关注我们微信公众号
购物车图片 购物车 ( )

长沙市市长质量奖评审 考核办法的通知

作者:
文号:
发布时间: 2020-07-27
分享到:
长沙市市长质量奖评审 考核办法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长政办发 〔2020〕22号

CSCR—2020—01021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长沙市市长质量奖评审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 (市) 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市长质量奖评审考核办法》 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 — 1

长沙市市长质量奖评审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

动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质量强市战略,不断提高全社会质量意

识,引导和激励企业或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提高

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领域质量水平,增强经济综合竞争力,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等有关法律精神,结合长沙

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长沙市市长质量奖 (以下简称市长质量奖),主要授

予长沙市具有法人资格,已经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有广泛的

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质量效

益的企业或组织和为质量强市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第三条 市长质量奖的评审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

原则。在单位和个人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相关部门推荐,严格

按照程序和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第四条 市长质量奖每3年评定1次,每届市长质量奖获奖企

业或组织为 5个,个人为 2人,达不到奖励条件的奖项可以空缺,

已获得国家、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的不重复申报及奖励。

— — 2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为确保市长质量奖评审过程及评定结果的公正性和

科学性,设立长沙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 (以下简称评委会),

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

第六条 评委会由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权威性的知名学者、质

量管理专家和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等组成。

评委会主任由市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市人民政府分管质量

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人民政府联系质量工作的副秘书

长、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其他委员由市直有关部门负

责人组成。

第七条 评委会的主要职责:

(一) 组织、推动、指导、监督市长质量奖评审活动,决定

市长质量奖评审过程的重大事项;

(二) 审定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实施指南、工作程序、管

理制度等工作规范;

(三) 审查评审结果,确保评审结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

(四) 拟定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或组织、个人推荐名单,并

向社会公示。

第八条 评委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 组织制订市长质量奖评价准则、工作程序、管理制度

等工作规范;

(二) 组织制 (修) 订评审员资质标准及管理制度。选拔、

— — 3

培训、考核并建立评审员专家库,组建独立的专家评审组。组织

考核、监管评审员的职责履行情况;

(三) 组织编制市长质量奖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先进质量奖

评定标准的跟踪研究;

(四) 负责受理市长质量奖的申请、组织评审以及宣传和推

广工作;

(五) 调查、监督申报及获奖企业或组织的经营管理实况、

企业道德及其社会责任等;

(六) 向评委会报告市长质量奖的评审结果,提请审议候选

企业或组织、个人名单。

第九条 市直主管部门和各区县 (市) 人民政府、园区管委

会、各行业协会分别负责本系统、本辖区和本行业申报市长质量

奖的培育、发动和推荐工作;宣传、推广获奖企业或组织、个人

的先进经验和成果,鼓励支持企业或组织、个人争取更高质量

荣誉。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十条 申报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 依法在长沙市本级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

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

(二) 具备健全的标准体系、计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取得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

— — 4

证证书并运行有效;建立并已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等模式,具有显

著的质量效益和突出的社会贡献;

(三) 符合国家、省和市的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列入

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的应取得相关证照;

(四) 质量管理成效显著,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自主创

新能力、市场竞争力等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五) 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顾客满意程度高;

(六) 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水平

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较强的中小企业申报市长质

量奖;

(七)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近 3年来没有发生较大以上质量、

安全生产、环保、卫生等事故,无制假售假行为,没有因违反生

产经营、知识产权、劳动保障、环保、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税

收等法律、法规规定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 申报市长质量奖个人奖项的申报人应具备下列基

本条件:

(一) 长期从事质量管理理论研究、质量管理实践或基层质

量工作实践,从事涉及质量工作10年以上;

(二) 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对质量事业有高度的

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榜样作用,具有社会影响力;

(三) 具有卓有成效的质量管理理论研究或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履职的工作岗位或从事的质量领域为质量水平的提升作出突出

— — 5

贡献;

(四) 个人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

规范,社会知名度高。

第四章 评审标准

第十二条 市长质量奖的评审依据为 GB/T19580 《卓越绩效

评价准则》、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第十三条 市长质量奖的评审工作程序主要包括申报企业或

组织、个人资格审核、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和评审委员会集体审

议、社会公示、市长审批等。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均须依据 GB/

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

施指南》综合评价。

第五章 评审程序

第十四条 每届市长质量奖评审前,由评委会办公室在市级

主要媒体和网站上发布市长质量奖的评审公告。

第十五条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个人在自愿的基础

上,如实填写《长沙市市长质量奖申请表》,提交自评报告和相关

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将申报材料送所在区县 (市) 人民政府、

园区管委会。

各区县 (市) 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收到申报材料后10个工

作日内,核实申请企业或组织、个人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申报内

— — 6

容是否属实,并形成推荐意见连同申报材料送评委会办公室。

第十六条 评委会办公室组建市长质量奖评审组,成员从评

审专家库中选聘。评审组分为材料评审组和现场评审组,实行组

长负责制。

第十七条 评委会办公室对企业或组织、个人进行资格审查,

讨论决定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或组织、个人名单。材料评审组对

企业或组织、个人提交的申报材料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分,形成

材料评审报告并提出进入现场评审企业或组织、个人名单报评委

会办公室 (原则上企业或组织不超过10家,个人不超过4人)。对

未进入现场评审范围的企业或组织、个人,由评委会办公室书面

告知。

第十八条 对进入现场评审的企业或组织、个人,由现场评

审组进行现场评审,形成现场评审报告。现场考评时间不超

过2天。

第十九条 市长质量奖评审组根据材料评审报告、现场评审

报告,按综合评审得分高低排序,形成综合评价报告报评委会办

公室。

第二十条 评委会办公室在 5 个工作日内征求市委政法委、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市市场监管局等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意见,有关

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评委会办公室形成意见汇总,连

同候选企业或组织、个人名单、综合评价报告提交评委会审议表

— — 7

决。评委会办公室按照百分制计算标准,以资料评审占 20%、现

场评审占 60%、评委会审议表决占 20% 的比例进行综合评分,按

照综合得分高低确定拟获奖企业或组织、个人名单。

第二十一条 评委会办公室将拟获奖企业或组织、个人名单,

通过媒体、政府网站、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受理和核查公示期间的投诉并向评委会提交书

面核查报告。

第二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审定获奖企业或组织、个人名单,

批准后公布。

第六章 奖励及经费

第二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对获得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给

予每家50万元奖励,个人给予每人5万元的奖励,并颁发奖杯。

第二十四条 奖励和评审经费由市本级财政予以保障,列入

评选当年市市场监管局部门预算。

第七章 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 获奖企业或组织、个人应发挥典型推动和示范

作用,有义务积极宣传、推广质量管理的成功经验,提升长沙市

企业或组织的质量管理水平。

第二十六条 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推荐和

评审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机构和个人,有权

— — 8

取消其推荐和评审资格,并提请有关部门或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

定追究责任。

第二十七条 对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市长质量奖

荣誉的企业或组织、个人,由评委会办公室核实后,提交评委会

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提请市人民政府撤销其市长质量奖奖项,收

回奖杯,追缴奖金,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八条 获奖企业或组织、个人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评委会办公室提请评委会报市人民政府撤销其市长质量奖奖项,

收回奖杯,追缴奖金,并予以公告:

(一) 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卫生、食

品安全等事故的;

(二) 产品、服务、工程质量不稳定,国家或省、市监管部

门及相关部门抽查判定为严重不合格,或发生消费者重大投诉,

或建设工程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或严重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的,或被列入长沙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的;

(三) 因产品、服务、工程质量问题被国外通报或索赔,造

成国家形象和信誉受到较大损害的;

(四) 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被人民法院或政府职能部门判定存

在欺诈消费者行为,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五) 发生重大偷漏税、抗、骗税事件或被税务稽查发现有

重大税收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

(六) 发生重大知识产权违法案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

— — 9

任的;

(七) 经营管理不善,出现严重经营性亏损的;

(八) 其他违反市长质量奖宗旨的重大事项。

第二十九条 承担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的有关机构和人员应

依法保守申报单位的商业或技术秘密,严守工作纪律、公正廉洁、

保守秘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评审。

第三十条 获奖企业对外宣传时应注明获奖年度,但不得在

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注获奖称号。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抄送:市委有关部门,长沙警备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7月10日印发

— — 10


分享到:
新闻动态 / JDCP 更多>>
  • 更新时间: 2024 - 03 - 29
    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独角兽、瞪羚企业遴选工作的要求,根据自愿申报原则,请湘江新区范围内的申报企业按照《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独角兽、瞪羚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要求编制申报资料,并于4月4日前报送申报资料(一式三份)及PDF电子版至新区经济发展局产业发展处。附件: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独角兽、瞪羚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2024年3月27日   (联系人:产业发展处 黄桦 88999953)
  • 更新时间: 2024 - 03 - 29
    各市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各省管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相关中央驻湘单位党组(党委):    为强化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的人才支撑,重点支持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产业前景好的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团队,根据《中共湖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湘人才发〔2020〕7号)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芙蓉计划省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团队支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优势产业领域,能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起引领带动作用的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团队。须承担过省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创新业绩较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发展前景。所研发的产品为企业主导产品。    (二)团队带头人应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须全职在湘工作1年以上。对武陵山、罗霄山片区的申报对象,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的,团队带头人学历、职称条件可放宽至硕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三)团队拥有5-15名左右(含团队带头人)相对稳定的核心成员,团队成员间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其中有5名或60%以上的团队成员在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中合作2年以上。核心成员应半数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平均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其中至少一半以上全职在依托企业工作。    (四)团队依托企业须成立3年以上,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和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二、申报程序    (一)在市州的企业:申报材料由各单位报各市州科技部门,经市州科技部门初审,市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统一报送至芙蓉计划省企业科技...
  • 更新时间: 2024 - 03 - 22
    国知发运字〔202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各监管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部署,推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有关专项任务,决定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现将《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请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相关企业登录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系统(网址:smes.patentnavi.org.cn)进行申报,并于2024年6月15日前在系统内完成企业推荐工作。特此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2月27日
  • 更新时间: 2024 - 03 - 22
    湖南湘江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财政金融局,各区县(市)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各园区知识产权、财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长沙市知识产权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长知发〔2023〕5号)、《长沙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长沙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长知发〔2023〕14号)规定,结合2024年知识产权公共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我们制定了《长沙市2024年知识产权公共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长沙市知识产权局    长沙市财政局2024年3月15日长沙市2024年知识产权公共项目申报指南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更好服务长沙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2024年知识产权工作安排,制定本指南。一、项目方向本次申报的知识产权公共项目包括:促进驻长高校知识产权就地转化项目(高校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高校知识产权在长转化突出贡献奖、高校知识产权转化对接项目、高校知识产权转化创新团队奖)、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项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项目、知识产权维权资金援助项目、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项目、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建设项目、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和知识产权人才引进项目。二、申报要求(一)促进驻长高校知识产权就地转化项目1.高校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项目(1)申报对象住所地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高等学校创新团队。(2)申报条件①与市内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并签订合作协议一年以上;②形成高价值专利组合,申报项目相关技术领域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30件且上年度授权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3件;③高价值专利组合在市内企业得到转化运用,为市内企业带来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支...
  • 更新时间: 2024 - 03 - 15
    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       2024年3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将有力促进投资和消费,既利当前、更利长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现就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大力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推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大幅提高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结合各类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差异化需求,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财税、金融、投资等政策支持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引导商家适度让利,形成更新换代规模效应。——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加快淘汰落后产品设备,提升安全可靠水平,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破除地方保护。——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加快制定修订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领域标准。统筹考虑企业承受能力和消费者接受程度,有序推动标准落地实施。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
  • 更新时间: 2024 - 03 - 15
    湘科计〔2024〕4号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省属本科院校,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聚焦“4×4”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推进科技创新高地“五大标志性工程”,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湘科发〔2022〕34号)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度“芙蓉计划”“三尖”创新人才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别、条件及要求(一)“顶尖”人才旨在培养引进处于科技发展最前沿,在某一科学领域具有权威性,能够进行方向性、全局性、前瞻性思考,具有卓越科技组织领导才能的战略科学家。1.支持对象。面向国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依托正在实施或筹建的我省重大科技项目、创新平台,培养引进能够统筹和集聚全省领域内重大科技项目、平台、人才团队、资金等创新资源的战略科学家。以引进人才为主。2.遴选方式。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支持顶尖科技人才“一事一议”相关办法,采取“落地一个、论证一个、支持一个”的动态遴选模式。具体程序如下:(1)前期沟通。中央驻湘和省属单位的申请人由所在单位(有省直主管部门的由其省直主管部门,下同),其他单位的申请人由其所在市州与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就申请人有关情况进行沟通对接。(2)初步评估。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组织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同行专家、第三方机构等,采取背景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能力水平和影响力、拟开展工作的重要性和急需紧缺性、与所在单位合作紧密度和真实性等进行核查、评估、形成初步意见。(3)申请推荐。经初步评估认为需要“一事一议”的中央驻湘和省属单位申请人由所在单位,其他单位申请人由所在市州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人选推荐至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推荐时需...
  • 更新时间: 2024 - 03 - 07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支持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长沙市支持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的若干政策》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长沙市支持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的若干政策 为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高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促进我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政策。一、支持对象参与长沙市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和服务机构、平台。二、支持方式中央财政分期拨付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由我市统筹使用,支持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工作。市级财政安排资金预算对试点企业奖励、补贴按照中央财政奖补资金1∶1比例进行配套,鼓励区县、园区投入资金予以支持。三、主要内容(一)推进重点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1.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为试点企业进行诊断,出具诊断报告,并遴选一批先行试点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对为试点企业出具合格的数字化转型诊断报告的服务商,根据所服务试点企业的数量,以服务先行试点企业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万元、服务其他试点企业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2.推进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按照“企业出一点、服务商让一点、政府补一点”的原则,支持细分行业中小企业开展生产制造等相关环节的数字化改造。对试点企业采购数字化软件业务系统、云平台服务(含租赁、算力)、数字化改造设计施工服务以及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数据存储、网络、通信、智能终端)等给予补助。遴选一批有代表性的先行试点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试点,每家企业按照不高于数字化改造采购总额4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
热门写字楼排行 / JDCP 更多>>
2021 - 02 - 24
0元/天/平 (最低价)
7.2m
2018 - 01 - 01
0.8元/天/平 (最低价)
园区介绍
2018 - 12 - 27
0元/天/平 (最低价)
4.5米
2020 - 11 - 17
0元/天/平 (最低价)
3.6
2020 - 11 - 06
0元/天/平 (最低价)
8-15米
全国统一热线:
400-128-1188
服务时间:工作日 9:00—20:00
邮编:330520
  • 关注微信公众号

  • 关注新浪微博

Copyright ©2014 - 2018 湖南知众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回到顶部
在线留言
性别: